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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過勞系列】禁休領不到雙倍薪⋯⋯櫃哥櫃姐被吃掉的春節年假

黃驛淵 2017年01月28日 11:55:00
農曆新年是銷售旺季,百貨公司不打烊,但卻可能是櫃哥櫃姐權益「冬眠期」。(攝影:陳品佑)

農曆新年是銷售旺季,百貨公司不打烊,但卻可能是櫃哥櫃姐權益「冬眠期」。(攝影:陳品佑)

編按:過年,是家人親友團聚的時刻,但有些人,想休不能休,想回家無法回家--我們過年,他們過勞。《上報》採訪了物流業送貨司機、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外籍看護、護士及保全,帶讀者看見這群年節仍堅守崗位的人們,盼政府及社會大眾重視他們的勞動處境。

 

「過年沒休假也沒補假,放假的要找代班。」「什麼事都是發函,沒有商量餘地!」過年前,一群百貨公司櫃哥櫃姐們在Line群組上「互通有無」,大吐自己過年勞動權益受損的苦水。

 

農曆新年是銷售旺季,百貨公司不打烊,但卻可能是櫃哥櫃姐的權益「冬眠期」。

 

在台北市信義區精華地段百貨公司上班的櫃哥阿祥(化名),過年前,鼓起勇氣用通訊軟體詢問他的老闆,「過年加班有沒有雙倍薪」?結果老闆冷回兩個字:「沒有」。未料,除夕前兩天,公司傳來一張「國定假日調移同意書」,要旗下的櫃哥櫃姐「畫押」簽名,同意老闆把國定假日「移」到其他天再排休。「為了一份薪水,只好被迫接受。」阿祥說。

 

依法,農曆除夕和大年初一是國定假日,若當天上班,雇主原本必須給予雙倍工資。國定假日雖然可以調移,但包括移假、補休日期,事先都須經過勞工同意。

 

然而實際狀況是,百貨公司專櫃的雇主為了節省不發年節的雙倍薪,於是強制發函把國定假日移走,要櫃哥櫃姐另外找時間補休。「我們當然不同意,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阿祥無奈說,像他們專櫃只有他跟另一名櫃姐輪班,結果就是,這些休假被吃掉,根本放不到。

 

櫃哥櫃姐想休不能休,還要面臨年節工時拉長的處境。

 

從事百貨業20年的櫃姐小芬(化名)爆料說,因應年節人潮,她所在的新北市知名百貨公司,自除夕前一周、1月20日起至2月1日,周末全面禁休,若輪班排休只能休平常日,每天還延長營業時間到10點,且還必須上超過8小時的全天班。為了規避勞檢,排班表分成A、B版兩套,禁休上班時「不打百貨卡,只打專櫃的內部卡」。

 

新北市另一家知名百貨商場,平日從早上11點營業到晚上9點半,但初一到初五除了延長營業時間到10點,還宣布提早1小時就開門營業,櫃姐必須10點就上班;工時增加的理由是要櫃姐「努力衝業績」,卻導致人力少的專櫃,櫃姐可能要一人上全天班,已有不滿的店長醞釀發動連署。「每次都是直接發公告,卻從來沒有跟櫃位溝通!」一名櫃姐說。

 

過年百貨櫃哥櫃姐們仍要堅守崗位工作,「想休不得休」。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攝影:李隆揆)

 

百貨專櫃人員的每月薪資來自微薄的底薪加上業績獎金,許多櫃姐為了衝獎金,只好犧牲休假,想休也不敢休。小芬說,跟她同樓層的運動用品店專櫃,春節不給雙倍工資,專櫃人員試探性問老闆卻遭反駁,「因為你已經有抽成了啊!」該員工去年一共加班了600多小時,但加班費最後一毛都沒拿到。

 

「POS系統(Point of Sale,指銷售點管理系統)去看一下銷售狀況,難道看不出來嗎!」資深櫃姐、台北市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理事董仲珍批評,百貨公司平日尖峰是午、晚餐時段,假日則是下午2點多開始,一直到晚餐後8、9點,周日晚上7點半過後更沒什麼人潮,實在沒必要為了所謂看不見的業績,而去要求第一線櫃哥櫃姐延長營業時間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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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英國為例,大型百貨公司礙於《周日商業營業法(Sunday Trading Act 1994)》,周日的營業時間全天不能超過6小時,且時段只能在早上10點到下午6點之間。去年3月,英國國會一度討論是否要延長周日的營業時間來提高業績,結果該提案遭否決。

 

董仲珍說,她曾與前輩聊過,早年台灣的百貨公司在年節都會提早打烊,也會比較晚開店;但近年來許多百貨業高層以「消費型態改變」為由,一直拉長營業時間,連周年慶天數也從原本只有6到10天愈拉愈長,有的甚至長達3個月,「老一輩的可能認為大事化小、不要計較,但我們這一輩應該要站出來團結,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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