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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2電支】全家玉山「全盈支付」、全聯「全支付」 金管會發證上路

上報快訊/陳品佑 2021年06月24日 18:54:00
金管會宣布核准全家和玉山銀行成立的「全盈支付」,以及全聯「全支付」,最快今年國內專營的電子支付將增為7家。(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金管會宣布核准全家和玉山銀行成立的「全盈支付」,以及全聯「全支付」,最快今年國內專營的電子支付將增為7家。(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金管會今天(24日)宣布,全家便利店和玉山銀行及拍付國際合資的「全盈支付」,及全聯出資成立的「全支付」,兩家新電子支付取得機構設立許可,並將於半年內成立開業。

 

至目前為止,台灣累計有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3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包含18家銀行、中華郵政與4家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因此若再增加此兩家電子支付,最快今年國內專營的電子支付將增為7家。

 

 

金管會許可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全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得經營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並同時提出四項要求。

 

一、未來開辦業務時,應依7月1日施行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續如要增加經營電支條例其他開放的業務項目,應依法向金管會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

 

二、公司負責人應符合電支條例中有關負責人之資格條件及兼職限制規定,並於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前函報金管會審查。

 

三、公司與集團內關係企業、非金融特許事業進行異業合作時,應加強橫向聯繫,盡職控管及要求合作對象,共同遵循金融特許事業所應遵循之法令規定、資訊安全及客戶資料保護,並建立問責機制。

 

四、公司應訂定可維持穩健營運之行銷政策與定價策略模式,並須充分考量各項成本與合理利潤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行銷與定價妨礙電子支付市場秩序,以維健全經營。

 

金管會表示,「隨著電子支付業務範疇擴大與新電子支付機構加入,金管會將基於整體市場長遠發展考量,持續督促電子支付機構落實風險管理、法令遵循及客戶權益保障等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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