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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清空鳳山那棟大樓的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

主筆室 2021年07月01日 07:02:00
防疫是一種風險管理,民主國家致力的目標在於用最少侵犯人身自由權的前提,讓疫情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攝影:陳愷巨)

防疫是一種風險管理,民主國家致力的目標在於用最少侵犯人身自由權的前提,讓疫情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攝影:陳愷巨)

作家劉軒一家人近日開車到郊外,看到四周無人就帶著小孩,到吊橋上散步。劉軒的老婆拍照上傳到IG的限時動態,竟被網友出征,質疑他們去騎腳踏車、爬山踏青,導致疫情結束遙遙無期,讓人看了滿肚子火。劉軒的老婆不干示弱指稱,河濱騎腳踏車、山林裡散步都是合法行為,出門到空曠處不是罪。

 

台灣疫情升溫以來,出遊(運動)拍照傳上社群媒體遭網友出征,劉軒不是第一人。藝人哈林庾澄慶就曾在五月底時一家四口戴著口罩出遊,被攻擊是防疫破口,後來只得道歉了事。中央氣象局長鄭明典也曾在端午節發文與他和女兒去猴山岳健行,引起譁然;他事後訕訕地說,他就住在山腳下,只是走路過去,希望網友不用這麼極端。

 

很少人能理解:當台灣每日確診數以降到60以下之際,何以到人跡罕至的空曠山林出遊,必須承擔這麼多「道德魔人」的指責?台灣人先前一度以兼顧隱私、人性以及防疫的高科技疫調而自豪,但在Delta病毒大軍壓境之下,顯然已經逐漸棄守這些原則:指揮中心不但要求所有入境者全部進入集中檢疫所或檢疫旅館隔離,熱區國家還要求要進行兩次的PCR普篩。但許多人認為這還不夠,應該向中國政府學習,要住21天隔離旅館,做6次的核酸檢測才能把人放出來。

 

為了阻斷病毒傳播,我們透過法律授權政府得以做出若干限制人民權利的緊急措施;不過,在認知人身自由是所有其他自由權保障的基本前提下,隨著疫情在不同階段的發展、對病毒了解程度的提升,以及疫苗施打的普及狀況,應該不斷地衡酌集體利益與個人人身自由權衝突的界線,探究一個合宜的防疫底線與比例原則。

 

例如,當夜市已經開始研議「微解封指引」,若干攤商甚至已經開始營業之際,為什麼在空曠的山林走動放風,且與他人保持適當距離的前提下,仍無法解除口罩禁令?如果我們相信疫苗是解決這場疫情的所有解答,其與國境開放的動態連結又何在?而如果全世界包括台灣都已經注定要與病毒長時間共存,在必要的管控(諸如消滅特定群聚感染)之外,這種長時間壓制人民基本權利的管制又伊於胡底?

 

昨天,高雄鳳山某大樓發生兩戶共五人確診,高市衛生局一夕之間召回所有進行200多人的PCR檢驗,在確認所有人陰性之後,還是將上百住戶全送防疫旅館隔離14天,引發議論。批評者控訴「作法蠻橫,侵害人權」;不過高雄市府認定,兩戶分別在不同樓層,顯見公共區域已經危險,鐵腕封樓隔離是不得不做的事。

 

誠如陳時中所言,此事的確兩難。不過,在200多名住戶PCR檢驗全是陰性,數十處的環境檢測也驗不出病毒下,強制將住戶全送往防疫旅館隔離,而非強度較低的居家隔離,實在不無斟酌的餘地。在「超前部署」、「料敵從寬」的掌聲中,如何拿捏防疫目標與侵害個人人身自由權的比例原則,更不可不慎。

 

防疫是一種風險管理,民主國家致力的目標在於用最少侵犯人身自由權的前提,讓疫情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如中研院學者劉韶華在《疫病與社會的十個關鍵詞》一書所言:「如果我們要在這瘟疫蔓延的恐懼下,仍能維護公共權利與個人權利之間的平衡,只有重視法律和開放討論,才有機會反省並修補錯誤,讓社會得以調整對個體造成無謂傷害的可能性與程度。」

 

歷經過去一個半月的努力,台灣已顯著控制疫情,這也證明病毒是可以被壓制的。此刻,繼續無限上綱地炒作對病毒的恐懼,讓暴虎馮河的政治力侵入你我的生活,恐怕才是最該被警惕之事。

 

關鍵字: 鳳山 瘟疫 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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