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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如何實現「共同富裕」

梁書瑗 2021年09月01日 07:00:00
,中共整頓民營企業的種種作為,其背後雖有政治上的考量,但若論政策邏輯,實則與官方欲調整初次分配的政策大環境有關。(湯森路透)

,中共整頓民營企業的種種作為,其背後雖有政治上的考量,但若論政策邏輯,實則與官方欲調整初次分配的政策大環境有關。(湯森路透)

2021年8月17日中共召開2021年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以下簡稱為中央財委會第十次會議),會議主軸之一為如何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此次中央財委會會議中所提及的第三次分配,再加上近期中共打擊民營企業的作為,外界一般對於中國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表示悲觀。以下本文將說明中共提出「共同富裕」的背景,以及此次中央財委會的政策重點,藉此提供另一個觀察中國民營企業經營困境的視角。

 

「共同富裕」為改革開放後既定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

 

十一屆三中全會(1978/12)後,中共制定經濟建設三步走的戰略部署,企圖帶領中國擺脫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當習近平宣布農村脫貧攻堅成功(2020/12),顯示已完成胡錦濤脫貧攻堅的未竟之志—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的目標。接下來,習近平任內將朝向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最後一個階段—人民生活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方向邁進。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2020/10)上,習近平藉說明「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願景目標」,確立未來中共施政將圍繞「共同富裕」為主軸,其政策目標可濃縮為兩點,一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二為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同富裕」源自於1980年代鄧小平替改革開放所奠定的方向,避免中國走向窮者越窮、富者越富「兩極分化」的社會。在中共語境裡,「兩極分化」具特殊政治意涵,不能任意使用。

 

一旦中國出現「兩極分化」的現象,表示中共推動的改革開放失敗,在選擇、落實國家發展路線時,揚棄了社會主義的信念,走上了資本主義的邪路,失去了中共治下的制度優勢。因此,中央財委會第十次會議才會依據過往的施政藍圖,視「共同富裕」為會議主軸之一。

 

中共視改善收入分配結構為促進「共同富裕」的政策方針

 

從今年中央財委會第十次會議的官方訊息可知,中共欲藉調整收入分配機制,完成「共同富裕」的目標。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並非首次提及需改善收入分配機制。十九屆四中全會(2019/10)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關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決定〉),已指出改善三次分配的機制對於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在中共政治文件中所稱之三次分配如下所述。

 

(一)初次分配:以企業為分配的主體,主要循市場價格機制決定生產要素的提供者與使用者,應獲取或付出的酬勞,如提供高技術勞動力、先進科技,資本的市場參與者便會在初次分配的過程中獲得較高的報酬。(二)再分配(二次分配):分配主體為政府,國家以稅收、提供社會福利或公共服務調整初次分配所造成的差距,如政府提供全民義務教務,保障各階層的受教權。(三)第三次分配:企業、個人基於社會責任,透過捐贈自身的私有資產,縮小社會財富差距。

 

「再分配」為今年中央財委會第十次會議的重點

 

雖然中共近年來對三次分配的機制都有所側重,但從參與此次中央財經委員會的部會(國發委、財政部、人社部、中央農辦),及會後公開的資訊觀察,相較之下會議的重點應為再分配的政策上,著墨較多的應為財稅改革、強化社會福利與提升人力資本。下文將以城鄉二元戶口與農村高中教育普及度不足為例,說明中共為何需嚴陣以待再分配的問題,此困境恐為中國未來經濟發展往上躍升的阻礙。

 

首先,中國長期實行城鄉二元戶口制,戶口又與地方政府所提供的社會福利掛勾,造成不同的戶口享有相異的「再分配」紅利,導致改革開放後,成為進一步擴大社會貧富差距之因。1980年代中共選擇「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的同時,也改變原本由中央一肩挑起提供社會福利的重擔,深化居民福利與地方財政掛勾的程度。當城鄉發展因經濟政策而失衡的當下,也會帶來社會福利不公的外溢效果。原意為調節「初次分配」的「再分配」,卻因戶口制度再度帶來二度不公,間接影響農村人口的消費潛力。預計中共未來將加速推動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改革,持續撬動農村內需的潛力。

 

其次,中國的人力資本位處中等收入國家末段班,恐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阻礙。Scott Rozelle與Matthew Boswell指出,中國的人力資本現狀,恐有礙中國從中等收入國家向上跨進到高收入國家之列。其論述邏輯在於,一國勞動力的人力資本若無法積累、提升,即使國家制訂一系列推動產業轉型的政策與投資優惠,企圖擺脫勞力密集、低附加價值的產業結構邁向資本、技術與知識密集的高附加價值產業,也會因在產業轉型過程中,勞動力素質不足以支撐產業所需而功虧一簣。現今正當中國開啟追求高質量經濟發展的起步階段,若不能保障境內高技術勞工的供給量,此經濟產業目標無疑為空中樓閣。

 

政策因涉及「初次與第三次分配」需強化民營企業統戰工作

 

據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想法,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要「以公有制『佔』主體」。然而,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民營企業得益於中共調整政府—市場關係的各項政策,逐漸成為中國經濟成長不可或缺的引擎。中共對此,提出「三個代表」,賦予非公有制市場主體意識型態的正當性,並演變成今日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立場。雖相較於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受到不少制度歧視,但如近期一般遭受來自中央層級的全面整頓,也實屬罕見。

 

近期,中共整頓民營企業的種種作為,其背後雖有政治上的考量,但若論政策邏輯,實則與官方欲調整初次分配的政策大環境有關。如為謀求公平分配原則在初次分配的過程中落實,國家監管單位以反壟斷、保障各網路電商平台參與市場的公平性為著眼點,避免擁有龐大資本、消費者使用數據、掌握技術等生產要素的企業扭曲市場競爭秩序,進而使初次分配不公平的現象不斷擴大。此外,引起外界議論紛紛的第三次分配,最早可溯及1985年鄧小平提出「提倡有的人先富裕起來後自願拿錢出來辦教育、修路」的想法。

 

2016年中國《慈善法》上路,已出現重塑第三次分配的癥候;十九屆四中全會後也透過〈關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決定〉,首次明確將第三次分配納入收入分配體系。顯見,關於第三次分配的政策源起、部署均有跡可循並非突如其來。

 

因此,中央財委第十次會議特別點出,「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與輿論引導,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此乃為慎防不利「共同富裕」的異見,以及安撫目前有如驚弓之鳥的民營企業之用。同時也安排汪洋(全國政協主席)出席會議,雖因新華社通稿的排名位於王滬寧之前而引起部分媒體議論,但本文認為,應與汪洋為分管統戰口的政治局常委有關。傳統上,中共對民營企業的工作便由統戰系統負責。在中央連續重拳出擊下,非公有制市場一時震動,一方面中共需強化民營企業統戰,藉層峰組織(peak organization)系統傳遞中央的政治訊號,並修補黨與非公有制市場的關係;另一方面藉「建立政商清新關係」與「改變選人機制、寬大選人視野」為由,調整代表民營企業與統戰系統建立政治連結的人選。

 

近日,阿里巴巴的企業基地杭州官場上捲起一陣政治風暴—杭州市委書紀周江勇被查,紀委系統宣布徹查杭州的政商關係。在民營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中央雖提供發展空間與調整意識型態,但事實上民營企業長期與地方政府的關係盤根錯節,得利於各地方政府「實質」的協助也非新鮮事。此舉顯示,中央已不滿足於從改善收入分配機制入手整頓民營企業,也要剪除支持民營企業路線不正確的地方官僚系統。未來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以及與國家的關係恐陷入劇烈變動期。

 

※作者為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所博士後研究。本文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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