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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例!被控涉貪與不當行為 前特首曾蔭權遭定罪

國際中心 2017年02月17日 20:56:00
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中)被控涉貪與不當行為遭定罪。(湯森路透)

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中)被控涉貪與不當行為遭定罪。(湯森路透)

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被控涉貪與未申報利益,陪審團17日裁定曾蔭權的其中一項罪名成立,曾蔭權成為香港首位被定罪的卸任特首。

 

香港《明報》報導,曾蔭權遭控三項罪名,分別是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與兩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陪審團17日裁決其中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罪名成立。

 

香港《蘋果》報導,陪審團未能就第一項罪名「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故僅宣布第二與第三項罪名之裁決。陪審團17日以8:1的結果裁決曾蔭權第二項罪名成立,並一致裁定第三項罪名不成立。

 

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右)。(美聯社)

 

曾蔭權現年72歲,2005年至2012年6月30日擔任香港第二任特首。香港《蘋果》指出,曾蔭權2011年3月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出的數位廣播牌照申請。

 

2012年2月,媒體連續多日揭發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搭乘私人飛機與遊艇出遊,且曾蔭權計畫退休後入住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業主正是「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大股東黃楚標。

 

 

香港廉政公署2015年起訴曾蔭權,他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的最高階官員。當時曾蔭權曾在庭外發表聲明稱:「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案子今(2017)年1月正式開審時,曾蔭權否認被控的三項罪名。

 

曾蔭權17日聆聽判決時,曾一度低頭並滿臉漲紅。曾蔭權的親友則表情沉重,離開法庭時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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