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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起訴歐盟執委會 要求強力制裁波蘭與匈牙利

賴昀 2021年11月01日 15:00:00
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湯森路透)

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湯森路透)

路透》報導,歐洲議會認為歐盟執行委員會對波蘭和歐盟之間的司法齟齬毫無作為,因此於29日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

 

歐洲議會認為,波蘭和匈牙利都不遵從歐盟法治,但歐盟執委會卻多次拒絕啟動凍結向其撥款的條件機制、未能有效制裁違法歐盟法的成員國。

 

馮德萊恩出席G20峰會。(湯森路透)

 

波蘭是歐盟資金最大接受國

 

波蘭和匈牙利都被控不尊重歐盟法治,因而遭到正式調查;若該條件機制適用,這兩個國家都將損失數百億歐元的資金。波蘭是迄今歐盟資金的最大接受國,2020年已收到超過180億歐元。

 

波蘭和匈牙利於3月時,在歐洲法院對該項財政制裁機制提出質疑,此前歐盟執委會於2020年12月,和波蘭、匈牙利協議,啟動該項機制需由法院作出裁決。

 

(延伸閱讀:【告別峰會】梅克爾力求協調歐盟與波蘭齟齬 籲成員國以歐洲一體化願景為優先)

 

波蘭被控不尊重歐盟法治。(湯森路透)

 

預計到2022年才會做出裁決

 

針對歐洲議會的控訴,歐盟執委會表示,只有歐洲法院裁定該機制符合歐盟條約後,才能夠適用。預計歐洲法院可能到2022年才會做出最終裁決。

 

歐洲議會則認為,歐盟執委會有義務在歐盟相關法規生效時即適用,無需等待法院裁決;而該項制裁機制早在2021年1月1日就已生效。

 

 

「言語必須化作行動」

 

歐洲新聞台》(Euronews)報導,歐洲議會主席薩索利(David Sassoli)發佈聲明指出,「我們希望歐盟執委會以一致的方式行事,並兌現馮德萊恩(Ursula Gertrud von der Leyen)主席在上次全體討論時談的內容,言語必須化作行動」。

 

若歐盟執委會啟動凍結資金的制裁機制,則需各成員國領導人以多數決批准,懲罰措施包括暫停付款、終止撥款承諾、要求提前償債或是禁止簽訂新的金融協議;若被制裁的國家日後作出改善,則可取消這些措施。

 

啟動制裁可能需要長達5到9個月的時間,此外該機制所制裁的違法行為必須影響「健全財務管理或歐盟財務利益」,因此例如匈牙利的反LGBT法律在制裁的範圍之外。

 

 

導火線:法官審查制度

 

歐盟與波蘭之間因波蘭最高法院設立懲處法官的紀律分庭,遭歐盟認為是審查法官,雙方就紀律分庭存廢發生齟齬,歐洲法院下令波蘭將其關閉;10月初,波蘭憲法法院裁定波蘭國內法高於歐盟法,進一步激化歐盟不滿。

 

(延伸閱讀:波蘭堅持不撤法官審查機制 歐洲法院重罰每日一百萬歐元)

 

許多歐洲議會議員呼籲執委會草取果斷行動、重申歐盟法的優先地位,馮德萊恩則承諾會做出堅定回應,但未提供具體方案。

 

 

目前,歐盟執委會仍未批准要撥款給波蘭的570億歐元專用基金,這筆基金預定用於恢復受到新冠肺炎打擊的波蘭經濟。

 

歐洲法院更於27日判罰波蘭每日支付100萬歐元(約台幣3230萬)的罰款,直至關閉紀律分庭、或給出關閉時程,波蘭政府則砲轟歐盟「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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