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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蔡英文論文因「機密封存30年」遭拒 賀德芬怒告教育部敗訴理由曝光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1月04日 17:28:00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狀告教育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判賀德芬敗訴。(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狀告教育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判賀德芬敗訴。(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質疑總統蔡英文的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有問題,於是向教育部調閱相關資料時被依「機密封存30年」為由拒絕,賀德芬提告請求撤銷列為封存的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判賀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台大教授賀德芬質疑蔡英文總統未取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去年9月調閱蔡英文在政大任職的人事檔案,教育部稱是機密資料,將封存至2049年,保密期間視為國家絕對機密拒絕調閱,賀不服,向行政院提訴願遭駁,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列為機密的處分。

 

北高行今年4月21日開庭,賀德芬出庭並追加3項聲明:一、確認教育部是否核定蔡英文的資料為保密,二、請求提供核定保密的法律依據,三、教育部長潘文忠為蔡量身訂做保密檔案,害她名譽、精神受損,且要耗費巨資甚至傾家蕩產在國外提起告訴,對潘個人求償1000萬元。

 

 

教育部律師認為,提告求償屬民事訴訟,行政法院無權審判,賀德芬的追加聲明並不合法,另總統府已同意提供蔡的履歷表、服務證明、學位證書等資料,但教育部已將論文歸還蔡。

 

根據判決中內容指出,蔡英文履歷表及學位證書已在2022年6月3日當庭送達賀德芬收受,賀德芬的請求事實上已滿足,賀德芬無理由再請求權利保護;且蔡英文的送審論文著作,已在教師送審程序終結後,連同服務證書返還蔡英文自行保有,賀德芬請求的論文實際上不屬於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無理由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

 

此外,法官也指出,賀德芬要求教育部說明核定蔡英文學術檔案為機密的理由、依據,但《國家機密保護法》之中,並沒有法條規定人民可以請求機密核定機關說明核定機密的條件、理由,因此賀德芬此部分請求也駁回。

至於賀德芬合併請求國賠1000萬元方面,賀德芬雖主張是因為教育部拒絕提供蔡英文學術檔案,導致她赴英國聘當地律師追查花費1000萬元,但相關花費並無提出任何證據,無從調查真偽,也無從認定花費與教育部駁回賀德芬申請的因果關係,加上,教育部駁回賀德芬申請合法無違誤,法官認為,賀德芬無理由求償。最後認定,賀德芬訴求應全部駁回。

 

北高行原定今年9月16日宣判,但合議庭認為,賀的追加之訴仍待釐清,裁定10月7日再開辯論,賀當天出庭撤回對潘文忠個人求償,只留下對教育部訴請國賠,法院4日判賀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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