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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小燈泡媽與凶手辯護律師談保護弱勢

盧禮賓 2017年03月01日 19:20:00
弱勢應關照整體,所以「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改革這一組,出現最衝突矛盾的角色,「小燈泡」媽媽王婉瑜與小燈泡案王姓被告的辯護律師黃致豪,一起坐下討論保護弱勢。(合成畫面/盧禮賓攝)

弱勢應關照整體,所以「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改革這一組,出現最衝突矛盾的角色,「小燈泡」媽媽王婉瑜與小燈泡案王姓被告的辯護律師黃致豪,一起坐下討論保護弱勢。(合成畫面/盧禮賓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第1次會議,1日上午在司法院召開,包括「小燈泡」的媽媽王婉瑜、小燈泡案王姓被告的辯護律師黃致豪、冤案平反者陳龍綺、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同組,討論被害人和被告的人權,召集人羅秉成形容,該組是最衝突矛盾的一組,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一句「平冤懲惡,濟弱扶傾」,則點出該組議題的精神。 

 

對於犯罪被害人與同案被告辯護律師分在同一組,是否刻意安排?林峯正指出,沒有特別考量,主要是因為該組議題是討論「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的關係;犯罪被害人是司法上的弱勢,刑事被告相對於國家而言,也是一種弱勢。從人權角度出發,弱勢要整體關照,刑事訴訟法條文保護弱勢都是指被告,這是傳統人權角度,最近因為
犯罪被害人受重視,才特別把犯罪被害人保護標舉出來,這是傳統司法比較少談的議題。

 

小燈泡媽與王姓被告的辯護律師黃致豪,正好坐斜對角。


司改會議第1組共20名委員,召集人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另兩名籌備委員會委員是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中華民國聽障人協顧問李振輝。特別的是,角色衝突的小燈泡案王姓被告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與王婉瑜;冤案平反者陳龍綺與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都列同組,座位相鄰或彼此相對。


第1分組5大議題為保護犯罪被害人;減低冤案發生與強化救濟機制;保護弱勢族群在司法中的處境;司法科學、鑑定機制與專家證人;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該組委員在2月22日已經辦過見面會,3名委員缺席外,其他都見過面,也深入自我介紹,已經初步認識,會議省去自我介紹的時間。

 

司改會第1組召集人羅秉成形容,該組是最衝突矛盾的一組。(攝影:盧禮賓)


羅秉成在會中請委員「獻給司改一句話」,王婉瑜說「尊重與同理」。陳龍綺表示「希望這次司改是人民有感的司法改革」。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說「平冤懲惡,濟弱扶傾」。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說「積極主動,單一窗口,照亮被害人的慢長夜。」


羅秉成則特別用手板寫下「如何改變司法的『屎命』─作伙一起用力『使』法律的生『命』發光發熱。」他是引用先前司改會議第4組委員張靜律師日前投書《上報》引發爭議的「除屎說」。羅秉成在會後記者會表示,第一次會議順利完成,委員推舉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也是資深媒體人林照真為副召集人,林照真表示「「當仁不讓」。 

 

社會素人碰上法律代表,對話重點在如何強化保護。


羅秉成表示,林志峯的「平冤懲惡,濟弱扶傾」可說是第1分組會議的主要宗旨之一,其中有很多法律專業議題,正如黃致豪委員所講這是論述的開始,對話會不會一定有結論?如果看議事規則,就不一定會有結論,因為其中包含「未獲致結論」的決議。司改會議90幾題,不可能每題都得到答案或充分討論。


羅說,由不具法律背景的社會素人代表和法律代表對話,對話的基礎在哪裡?他嘗試請司法院和法務部報告「關於被害人的訴訟參與」,因為我國被害人的訴訟地位,與德、日相比,相對保護不足,如何強化保護是重要的議題之一。他也請院部報告時不必提供太多書面資料,而是視每個議案為陪審或參審,不拘形式,對社會素人委員或對一般民眾解說對話。

 

陳龍綺曾經差點成為階下囚,以「冤案平反者」的角色列席。(攝影:盧禮賓)


因此,該組會議決定由黃致豪擔任該組法律解說員,把議題適當處理後,上Youtube說明該組討論的議題到底在講什麼,委員可以上網看議題解說,並互以電話討論,將會議延伸至非固定時間、地點進行,縮短法律與社會之間的差距。「如果司改會議有一點價值,就是第一次讓社會與法律有對話可能性」。


羅秉成表示,冤案平反者陳龍綺與蔡烱燉副院長的位置,相隔一個座位;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的位置,斜對角坐的是黃致豪律師。一個是曾經可能是階下囚的人平反成功與法官同席,一個是被害人和被告律師,同一場合討論司改,可說是最衝突矛盾的一組。雖然委員有不同的背景、立場和代表,但在討論議題上,彼此不分界限,20位委員對每個議題有共同討論對話的機會。

 

關於張靜「除屎說」引發爭議,幕僚會把外界反應呈籌委會參考。


他說,該小組的座位並未刻意安排,只是採取見面會是非法律人與法律人交錯而坐的原則,以後位置也可以輪換。


羅秉成說,此次司改有一部分因為立場和角色上的問題,而產生「防衛型的司改」,就是「改別人可以,不要改到我」。希望如該小組哲學家謝世民所言,透過對話的司改,最後能讓司法「建立自我完善的系統」。 


對於張靜委員的「除屎說」引發的爭議,籌委會是否有委員自律的作法,以及法官協會之前下通牒,張靜若3日內沒告發受賄司法官,要總統踢除張靜委員。籌委會副執行祕書林峯正受訪表示,司改會議是短時間會議,並沒有談到委員自律,至於外界關心的委員個人言論問題,幕僚會把資訊提供籌委會參考,如果籌委會認為有必要,會進行討論,籌委會有何決定,那是籌委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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