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川吉號遭緬甸扣38天  傳繳31萬元台幣獲釋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03日 19:45:00
屏東縣小琉球籍漁船「興川吉」號,今年1月25日在緬甸經濟海域作業時,遭緬軍扣押至今38天,傳以約31萬元台幣獲釋。(圖為示意圖)(攝影:葉信菉)

屏東縣小琉球籍漁船「興川吉」號,今年1月25日在緬甸經濟海域作業時,遭緬軍扣押至今38天,傳以約31萬元台幣獲釋。(圖為示意圖)(攝影:葉信菉)

又有我國漁船遭到扣押!屏東琉球籍漁船興川吉號被被緬甸軍方開槍,並扣押至今超過1個多月,琉球區漁會3日接獲家屬通報後,已請外交部及漁業署了解及營救。據傳3日下午6時接獲訊息,繳了1萬美元(約台幣31萬元)罰款後,已收到緬甸的釋放公文。

 

屏東琉球籍漁船興川吉號1月25日進緬甸卸貨後,被緬甸扣押在高當港,至今扣押1個多月,琉球區漁會3日接獲家屬通報後,已請外交部及漁業署了解及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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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區漁會表示,興川吉號1月22日作業完,1月25日進緬甸卸貨後,要返航泰國時,被緬甸軍艦攔檢扣押。漁會說,興川吉號船上有台籍船長蔡瑞賢及9名印尼漁工,被扣後一直透過陳姓代理商與緬甸方面協調,但船卻至今一直被扣在緬甸高當港內。

 

蔡姓船長家屬3日向漁會及漁業電台通報後,漁會與蔡姓船長聯絡上,蔡船長說,目前人船平安,並無限制人員行動自由。

 

蔡船長向漁會說,透過印尼籍輪機長與緬甸軍方溝通,緬甸質問緬甸軍艦用警示燈攔檢漁船時,為何不停下來,直到開槍警示才停,蔡船長則向緬方表示沒有看到警示燈也沒有聽到槍聲,但緬方還是扣押了人船。

 

蔡船長家屬說,案發時合作公司的仲介允諾會幫忙,不料竟拖了1個多月都沒有消息,直到3日決定向東港漁業電台通報求救,盼透過政府力量救回家人,也盼對方能明確給出扣留原因及目的,不要再讓船上人員無辜受苦。


對於興川吉號的作業狀況,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屏東琉球籍漁船興川吉號有透過台灣人經營的代理商取得當地經濟水域捕漁權,等於是有參加緬甸的漁業合作,執照從2016年10月31日到今年 1月28日,約3個月時間,因此此船是合法作業的漁船, 而且透過監視系統檢視,也沒有違規作業情況,都在當地緬甸領海12海里之外的經濟水域作業。

 

對於被扣押的原因,仲介公司陳姓負責人說明,緬甸軍艦以興川吉號越區捕魚為由扣押,經解釋過後才了解,「興」船是與緬甸漁業部簽屬合作的漁船,船長因為合作期限將至,想快速進港。但緬甸海軍不認同,決議處以1萬元美金(約台幣31萬元)罰款,罰款也已經繳納,已經收到緬甸的釋放公文。(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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