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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名台女就1人受暴! 王婉諭喊一起當「被害人後盾」杜絕性別暴力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2月02日 17:00:00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中)與婦女團體等開記者會,籲大家當「友善路人甲」。(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中)與婦女團體等開記者會,籲大家當「友善路人甲」。(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性別暴力零容忍,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認識親密關係暴力樣態,做友善的路人甲!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日表示,根據衛福部的調查報告,台灣每5名婦女就有1在其一生中,曾經遭受親密伴侶暴力。她希望增進大眾對親密關係暴力的認識,並從實務、研究經驗、法律層面一一分析與回應,更盼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有機會做「友善的路人甲」。

 

王婉諭與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孟秀、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共同舉行「性別暴力零容忍,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記者會。

 

王婉諭表示,看到高嘉瑜委員揭露自己在親密關係中遭到暴力對待的遭遇,令人不捨。近年來不僅親密關係案件的通報數微幅上升,隨著現代親密關係的互動模式有所不同,親密關係暴力的樣態其實也有所轉變。

 

 

衛福部前幾天公布了「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最新調查報告」,發現台灣18至74歲的婦女遭到親密伴侶暴力的終生盛行率約為19.62%。即每5名婦女就有1人在其一生中,曾經遭受親密伴侶暴力。

 

她指出,這樣的數字背後代表著許多被害人的傷痛與故事。親密關係暴力可能發生在社會的角落,甚至是你我的身上,然而,社會上卻很少友善、充分地討論與認識親密關係暴力事件。例如這次事件後,很多人在問,「非同居也算家暴嗎?」「為什麼當事人不逃跑?」

 

杜瑛秋指出,台灣在2015年增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就已將約會暴力型態的被害人也納入保護範圍,所以即使是非同居人的暴力行為,仍可依法尋求協助。婦女救援基金會正在推行「友善路人甲計畫」,也希望一般民眾都能發揮雞婆的力量,在第一時間終止暴力。

 

王玥好表示,勵馨服務的親密關係暴力案件數中,每年約有10%是屬於非同居人的案件類型 。由於並非同居,相對人往往會以非肢體的暴力,如言語威脅、跟蹤騷擾、性私密影像、GPS定位等方式騷擾被害人。而性私密影像的下架機制,更是協助被害人中不可少的一環。

 

王秋嵐分析,近年來跟蹤騷擾的手段,有許多是看不見的、幽微的控制,包括翻看、監控社群媒體、掌握交友狀況來控制、脅迫受害人,這類日常生活的控管、隱微的控制,往往是被害人難以求助的類型。

 

 

律師陳孟秀提醒,若不幸遭遇親密關係暴力時,首先要保存證據,包含拍照存證及驗傷、保存錄音及錄影等、任何相關對話內容的擷圖紀錄,就算是對外的求救訊息也應擷圖保存;再者,絕對不能只將此些證據留存在自己的手機內,恐遭致再度受虐的可能性,務必將這些資訊備份、傳遞給足以信任或可以求援的對象。

 

王婉諭表示,在性別暴力事件處遇上,還有許多法律層面的宣導、修法的工作有待各界攜手促成。期盼社會對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有更多理解,能用更友善的態度看待,讓當事人獲得更多保護自己的力量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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