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汽燃費最後補繳期限到1月3日,未繳的車主可別忘了。(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今年度汽燃費最後補繳期限到1月3日,交通部公路總局23日指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針對逾期未繳納車主已寄出84萬9649張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2022年1月3日止,逾期未繳依法可開罰300至3000元。
公路總局說明,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是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以雙掛號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明年1月3日止,仍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到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若未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公路總局表示,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請依期限盡速補繳,以免受罰,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