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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拿6親友人頭A走1359萬元助理費繳房貸 新北市議員周雅玲遭訴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12月24日 17:47:00
新北市議員周雅玲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取自周雅玲臉書)

新北市議員周雅玲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取自周雅玲臉書)

民進黨籍3連霸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自2009年起,與大妹利用6名親友作為人頭,多年來詐領高達1359萬餘元的助理費。檢方24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周雅玲起訴,周雅玲的大妹也同被起訴,小妹與其餘人頭則因無前科、且認罪,獲緩起訴處分。

 

周雅玲是前立委周雅淑的親妹,曾任曾任台北縣第15、16屆議員,3年後再參選,連任新北第10選區第1至3屆市議員。不過,檢調接獲檢舉,周雅玲疑從多年前,就開始利用數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

 

經調查後發現,自2009年起,周雅玲與妹妹利用6名親友作為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藉此按月向新北市議會詐領2至4萬元不等的補助費,12年來詐領金額高達1359萬餘元,並利用其中一部分在宜蘭置產,其餘款項則用來支付周雅玲胞妹的私人管理費、父親的計程車費。

 

新北市地檢署9月17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周雅玲的服務處、住所等5處,查扣手機、平板電腦、存摺及相關文書,並通知周雅玲等7名被告、2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認為,周雅玲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嫌疑重大,且是重罪又有串證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最後裁定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此案24日偵結,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周雅玲與其大妹,並請法官依法沒收其利用贓款買來的房產。另外,針對6名人頭戶,及周小妹造假公費助理名冊,涉犯偽造文書,檢方審酌7人未有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均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均為1年,命7人書立悔過書,並分別支付3萬元至7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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