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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是香港的「庇護所」而非「瞭望台」

霧谷晶策的國際事務 2022年01月01日 00:00:00
立法院在民意背書且香港民主自由急遽惡化情況下,應即考慮修改現行法規,以實際行動「撐香港」。(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立法院在民意背書且香港民主自由急遽惡化情況下,應即考慮修改現行法規,以實際行動「撐香港」。(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香港國安處動員超過200人,清晨突襲《立場新聞》!

 

據《BBC》報導,12月29日清晨6點,香港警察國安處動員超過200名人員,持《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發出的法庭命令,搜查位於香港九龍觀塘區的獨立新聞媒體《立場新聞》辦公室,查抄大量文件資料。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證實,警方以《香港國安法》凍結6,100萬港元(約782萬美元)資產,為香港國安警察歷來凍結最大筆資金。此外,他在同一個記者會指出:「調查仍然進行中,所有被捕人士將通宵扣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警方亦正通緝在逃人士,但會上並未透露相關名單。」

 

根據《端傳媒》報導,被捕者包含總編輯林紹桐、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而《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協助調查。而總編輯林紹桐在被捕後辭職。

 

以上幾人紛紛都因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在此次追捕前一日(28日),「蘋果日報案」的黎智英為首等7人,再多被加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是自香港尚為英國殖民地時,就存在的法規。

 

此外,《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亦在大欖女懲教所再次被捕,因她涉於《立場新聞》發表煽動文章。陳沛敏、黎智英及其他蘋果高層先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現在再被加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目前,她還押懲教所。

 

李桂華警司稱,資料顯示《立場新聞》自2020年7月國安法實施起,至2021年11月刊登多篇煽動性文章,目的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內容也牽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他也特別提到《立場新聞》在英國倫敦有辦公室,並質疑:「為什麼資金可以充裕到在英國開分社?」警方會特別調查《立場新聞》的資金來源,以及英國分社營運的真正目的,是否勾結外國勢力等情況。

 

引述《端傳媒》報導,《立場新聞》今年下半年多次遭到香港政府的批評和施壓。實際上,早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前兩週,《蘋果日報》(即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就紛紛被逮捕,位於香港的《蘋果日報》也在數日後即停止運作。(參考資料:《BBC》:黎智英及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被加控「發佈煽動刊物」罪/《端傳媒》:國安處拘捕《立場新聞》相關7人,《立場》下午宣布即時停運/布林肯國務院聲明:Stand News Arrests and Closure)

 

置放於香港大學描繪天安門受難者扭曲身軀的「國殤之柱」已遭拆除。(翻攝自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

 

「香港不平靜的一年」!香港民主、自由逐漸暗淡

 

1997年香港主權以「特別行政區」回歸中國,各界將香港譽為「言論自由堡壘」。然而,不到兩年,香港的言論自由在國際社會以及台灣眼前,快速地崩塌。

 

2019年香港因抗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爆發數月的「反送中運動」。隨後,中共中央和港府為了控制國內反對聲浪,大幅修訂香港政治和法律制度,打壓異議人士。

 

細數國安法上任以來,眾多泛民主派人士被捕入獄,亦或流亡海外。過去一年半以來,著名民主派人士像是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人就相繼被捕。而羅冠聰、鄭文傑、張昆陽等人,則各自流亡英、美。

 

在《港版國安法》和北京推動的「愛國人治港」新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下,香港過去有限的自治也被剝奪。12月19日香港立法會選舉結果就顯現港人對「港人治港」的失望。由於民主派「缺席」及新選制,令港人對選舉較往年冷感。今年僅30%的投票率,創下自1991年立法會直選以來的最低紀錄。

 

與2016年的58%投票率相比,現僅有約當時的一半。另外,總席次90席的立法會,有89席都為親北京的建制派當選,也表示香港立法會再也不單純是為香港人民發聲的立法機構。

 

此外,港人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也逐漸在中共的施壓下消失。據《聯合報》報導,數個支持泛民主派的工會和組織在今年解散。香港最大教師工會「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今(2021)年8月時基於當前政治氛圍宣布解散,隨後香港最大獨立工會「香港職工會聯盟」也在10月解散。

 

民主派的「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2019年曾組織數場大型抗議活動,但在遭警方以《港版國安法》調查後,也於8月宣告解散。另外,過去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的維園晚會已連續兩年被禁。並且,置放於香港大學描繪天安門受難者扭曲身軀的「國殤之柱」,也在一週前遭拆除,而其他大學也移除其支持民主或紀念「六四」的象徵物。

 

布林肯領銜譴責中國打壓香港媒體自由!國際社會相繼替香港發聲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 )在12月29日透過國務院的聲明稿,替香港發聲。布林肯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以及透過獨立媒體獲取訊息的管道,對繁榮安全的社會至關重要。這些自由使香港能成為世界金融、貿易、教育和文化中心,中國和香港政府透過噤聲獨立媒體,而破壞香港的可信度和生存能力。」他強調:「一個無懼面對真相的自信政府,才能擁抱新聞自由。」

 

美國多位議員也譴責中國對於香港媒體自由的壓迫。美國共和黨籍的聯邦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 R-TN )12月29日在推特(Twitter)上表示:「我們必須與民主、香港和那些為了維護自由,與中共抗爭的人站在一起。」

 

此外,同為共和黨籍的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 R-FL)同日也在推特上譴責:「香港的另一間獨立媒體倒閉了。中共就是這樣對待那些熱愛自由的人,中共在摧毀民主並壓制異議人士,迫使人們生活在恐懼中。而熱愛自由的國家,必須譴責這粗暴的威權主義。」

 

又,《路透社》(Reuters)報導,聯合國人權辦公室說:「對港府持續打壓公民空間,包括拘捕6名《立場新聞》人員事件感到震驚,大家目睹香港公民社會自由表達的空間,急遽收窄。」該辦公室重申香港受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約束,因此有法律責任尊重資訊、言論及集會自由,以及保證程序正義處理。

 

德國外交部發言人對此表示:「就我們看來,這些事件再次表明,香港的多元化、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正不斷受到侵蝕,特別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後。」此外,德國綠黨黨員、歐洲議會對中關係代表團主席(Chair Delegation for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包瑞翰(Reinhard Buetikofer)在推特上寫道:「中共對香港媒體的鎮壓有增無減。」

 

《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12月30日的報導指出,歐盟對外事務部(EU External Action Service)發言人史塔諾(Peter Stano)稱:「媒體自由是『一國兩制』下保證的權利。」他在個人推特上指出:「人權與基本自由是《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基礎,香港當局應該尊重這些原則。」

 

加拿大外交部長趙美蘭(Mélanie Joly)也對此發表意見:「我強烈關切此次的逮捕行動,加拿大將持續與國際盟友們為香港發聲並譴責侵犯自由。」(參考資料:《金融時報》:Hong Kong and China defend police raid on Stand News after US condemnation/《路透社》:Hong Kong pro-democracy Stand News closes after police raids condemned by U.N., Germany)

 

而中國外交部對來自國際社會排山倒海的批評,強勢做出回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今日在記者會反擊:「香港警方今次行動是捍衞香港法治、維護社會秩序的必要正當之舉,與新聞及言論自由沒有關係。」他提到:「香港是法治社會,保障香港居民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但新聞及言論自由不能成為犯罪的擋箭牌;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中、港兩地法律,違法者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港人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也逐漸在中共的施壓下消失。(湯森路透)

 

台灣政府回應!當「自由堡壘」崩壞於眼前該如何伸出援手?

 

就《立場新聞》事件,總統蔡英文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我們很遺憾再次看到,中共當局再次撕毀一國兩制的承諾,再次打壓箝制香港的言論自由。」她指出:「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勇敢追求民主自由的過程,不是犯罪,更不應該遭受不正當的對待。台灣會繼續堅定地撐香港、撐港人,也盼今天遭拘捕的人士,能儘早平安獲釋。」

 

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因應香港變局,政府除聲援港人的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外,去年也已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希望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與關懷事宜。」

 

邱垂正說:「相關部門會持續就現有相關規範與法規,在兼顧國家安全考量下透過制度力量,給予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他表示:「目前已有許多措施,待盤點完成後,會透過法制作業,吸納各界人士意見後積極推動,同時也將參考國際社會援港措施,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協力『撐香港』、『撐港人』。」

 

自香港反送中以來,《霧谷晶策》一貫立場希望我國政府除了「口頭支持」外,應在實質面上「撐香港」。過去陸委會對香港抗爭者來台的法律相關問題多半表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條例)就有足夠法律基礎可處理港人的問題為由,認為不需要《難民法》。

 

然而,《霧谷晶策》整理後發現,現行法規仍有待改善。法規中有關港澳居民由於政治因素來台尋求援助包括:《港澳條例》第18條、《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等。

 

然而,據《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則指:「主管機關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情形,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另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港澳居民如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情形,經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得申請在台灣居留。

 

純就法律角度來看,《港澳條例》給予的彈性,對個案申請需保護的港人確實是好事。但是,也因這「彈性」缺乏細則標準,需申請的港人仍無法確定,是否能通過相關機關的審查。例如:港人要如何證明自己「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

 

因此,《霧谷晶策》建請我國立法院,在民意背書且香港民主自由急遽惡化的情況下,應即考慮修改現行法規,以實際行動「撐香港」。蔡總統曾多次表示支持港人的立場,那蔡總統身兼立法院最大黨的民進黨黨主席,應率先帶領執政黨修改此法,讓需要此法的港人能真正受到庇護。讓台灣作為自由堡壘的「庇護所」,而非「瞭望台」。

 

另外,《霧谷晶策》也呼籲國際社會應持續提供給予香港人民移民與遷徙的簽證豁免或優惠,因香港自由情勢日益惡化,港人須有自中共統治之外的選擇與棲身之地。

 

最後,《霧谷晶策》希望身在香港而無法或無能為力離開的香港民眾,好好的過日子就是撐下去的最好方法。依照過去一年多,中共當局與港府處理泛民派成員的做法,受陷入獄者眾,能脫身者少。掌權者已隻手遮天,因此能好好地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外國政府與台灣政府,目前多只能「聲援」。

 

※「FBC²E 霧谷晶策的國際事務」專頁旨在幫助更多台灣人了解國際事務相關的正確資訊,進而促進台灣人在國際視野上的持續開拓和更新。本文標題為編者所加,原標題為:《「分析」:岸田支持率攀升!日本試在美、中間維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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