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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檢漏夜偵辦縣長林姿妙涉貪列被告 建設處代理處長等2官員遭收押禁見

上報快訊 2022年01月14日 15:50:00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縣府主管疑涉土地開發弊案,檢方經漏夜偵訊後,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遭聲押禁見。(張哲偉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縣府主管疑涉土地開發弊案,檢方經漏夜偵訊後,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遭聲押禁見。(張哲偉攝)

宜蘭地檢署以涉及羅東土地開發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由,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30多路,大動作搜索宜蘭縣長林姿妙、地政處長楊崇明、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住處、辦公室。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科長吳東原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今天(1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下午2點召開羈押庭,在3點24分裁定准押禁見。

 

宜蘭地檢署今天早上9點半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辦進度,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農務科長吳東原涉案與農舍無關,是與農地有關,涉及的是宜蘭縣政府 108 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

 

 

此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科長吳東原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 6 條 1 項第 4 款圖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准押禁見。

 

其他包括地政處長楊崇明涉貪汙治罪條例裁定5萬元交保、林姓男子涉偽造文書以10萬元交保、前議員劉石純涉及偽造文書10萬元交保、羅東公所行政室主趙竑勳涉貪汙10萬交保,另有黃姓、陳姓兩人以10萬元交保。至於列為被告的林姿妙及吳秋齡,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所辯各節仍有進一步查證之必要,訊後先行請回。

 

廉政署13日同步對林姿妙與縣府4名一級主管地政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交通處長黃志良與秘書處長曾成陽展開大動作搜索並約談。另遭約談的還有林姿妙的親戚前國大代表林束梅、林姿妙大女兒林羿伶、二兒子林佑澤、羅東鎮長吳秋齡與丈夫、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等30多人。

 

宜蘭地檢署在林姿妙無保請回後,召開記者會表示,此次大規模行動係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

 

宜檢指出,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機關人員疑涉貪污等罪弊案,經檢察官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前往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相關 30 餘處所進行搜索,並約詢縣長林姿妙、縣府地政處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科長吳東原、羅東鎮鎮長吳秋齡、經建課前趙姓課長、前國大代表林束梅等約30名相關嫌疑人及證人到案說明,全部偵訊已於今天上午9點左右結束。

 

交通處長黃志良昨日晚間最先被移送到地檢署,今天凌晨請回,面對媒體詢問,只簡單答覆「今天還要上班」;秘書處長曾成陽在凌晨0點25分被送到地檢署後半小時就離開,對媒體說要步行回縣府。

 

前國大代表林束梅接著在凌晨0點54分到地檢署,回應媒體詢問時大聲說「很累啊」!約在凌晨2點離開。凌晨2點50分左右,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地政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羅東鎮長吳秋齡與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移送宜蘭地檢署複訊,吳秋齡抵達地檢署時以輕鬆的語氣對媒體說,「沒事啦」!凌晨3點45分左右,林姿妙大女兒林羿伶也到地檢署複訊,訊後無保請回。

 

林姿妙在凌晨3點50分左右移送地檢署複訊,下車時一度腳步踉蹌差點跌倒,有媒體問「縣長還好吧?」她語氣微弱的說「好」,但對於其他問題皆沒有回應。而在9點12分步出地檢署時,面對大批等候的媒體,也僅說「謝謝」兩字就離去。

 

由於檢廉一次搜索30個地點,如此大動作偵辦相當罕見,地方議論紛紛。

 

出版時間:1/14 10:28

更新時間:1/1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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