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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法》遭指「人二復辟」 綠委籲另立「反滲透法」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13日 12:57:00
綠委陳明文、王定宇、莊瑞雄與羅致政等人13日上午在立法院黨團舉行「健全國家情報系統 速立《反滲透法》」記者會」,認為保防法已經被外界汙名化,政府應考慮更名為「反滲透法」。(攝影:陳品佑)

綠委陳明文、王定宇、莊瑞雄與羅致政等人13日上午在立法院黨團舉行「健全國家情報系統 速立《反滲透法》」記者會」,認為保防法已經被外界汙名化,政府應考慮更名為「反滲透法」。(攝影:陳品佑)

國安單位曾經估計,中國埋伏在台的間諜,已經多達5,000人,法務部遂推出「保防法」草案因應,不過被外界質疑是人二復辟。對此,有立委出面建議,台灣在國際恐怖主義和中國大陸的威脅下,應設立反情報、反滲透的相關法規,但是現在《保防法》已經被外界汙名化,法務部應該思考是否更名為「反滲透法」,並在條文中增加監督制衡的機制。

 

法務部日前提出「保防法」草案,引發各界批評,質疑是人二復辟。綠委陳明文、王定宇、莊瑞雄、羅致政與與劉櫂豪等人13日上午在立法院黨團舉行「健全國家情報系統 速立《反滲透法》」記者會」,認為《保防法》已經被外界汙名化,政府應考慮更名為「反滲透法」,並在條文中增加監督制衡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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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中提到,除了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外,台灣還要面對中國大陸的隱憂,因此反情報、反滲透的立法確有必要。圖為立委劉櫂豪。(攝影:陳品佑)

 

記者會中提到,在國際恐怖主義的陰影下,美國有愛國者法案、德國制定外國人法,南韓為了防止北韓滲透,也制定國家保安法。除了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外,台灣還要面對中國大陸的隱憂,因此反情報、反滲透的立法確有必要,但是現在《保防法》已經被外界汙名化,法務部應該思考更名為「反滲透法」,並在條文中增加監督制衡的機制,同時強調「反滲透法」與以往在威權體制下、針對思想控制的「人二」不同,反滲透法是國家安全問題。

 

延伸閱讀:法務部:保防法為彌補法律不足 非「人二室」復活​

 

羅致政表示,《保防法》已經退回,法務部應該斟酌更名為「反滲透法」,且要在條文中加入人權保障、國會監督等制衡機制。而且他認為,首先要先確定主管單位為何,不能無限上綱,要清楚明確的訂定出其管轄處理範圍,而不是像現在「幾乎包山包海全做了」。

 

 

最後,他也強調一定要有國會監督機制,情報工作法規定每年至少要到立法院報告,「可是現在的草案裡面完全沒有立法院那一塊。」因此他會在本會期提出「反情報工作法」草案,成立情報監督委員會,要求情治單位向國會監督,期盼屆時能與行政院版本一起併案協商。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13日於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保防法被質疑為人二復辟或抓耙子「都是誤解」,目前還是會繼續推動法案,將針對爭議最大的調查權行使做深度檢討,「不要變小警總、人二復辟」,希望能化解外界疑慮,若大家有其他意見,會再做另外考量。

 

陳明堂也說,目前的保防工作僅以行政規則來執行,而「保防法」主要是強化前端的預防,實際偵查還是在警察跟檢調,希望是從內部具體性發覺。對於外界質疑保防法在馬政府時就已提出,他也澄清, 2012年時提出的是「國安法」,與現今專門提出的「保防法」不同。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認為,《保防法》如果要針對共諜問題,要很慎重處理,但法務部此次顯然不夠慎重。蔡也指出,國民黨過去長期以警總與人二打壓人民,協助加害者的幫助犯也都還沒揭露,「國民黨要跳起來之前,應該對於過去白色恐怖對人民清算環境道歉。」

 

調查局日前提出《保防法》,但行政院認為條文內容有疑慮,已經退回;不過,媒體披露的條文內容早已引發外界批評,質疑是人二復辟,有危害人權之虞。(張雅貞/綜合報導)

 

為什麼大家都怕「人二室」?(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人二室」指的其實是「人事處第二辦公室」,隸屬於法務部,負責機關保防、安全維護、政風工作、政風法令宣導。早期台灣戒嚴時代,各級政府機關、每所學校和較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都必須設置所謂的「人二室」,作為監控員工思想言行的單位,在老一輩民眾的印象中,人二幾乎就代表了恐怖的神秘色彩。

 

在當時,「人二」人員因為承辦保防業務,所以由調查局負責招訓,經人事行政局直接派任。對於保防人員的考核獎懲,依據「人事、會計、統計」獨立的原則,主要由體系本身負責,機關首長僅有建議權。當然,調查局身為保防業務的協調、監督機關,理所當然也有建議權。

 

不過由於人二室主任,可以隨便在任何一個公教人員的考評紀錄上寫上自己的意見,只要經過機關首長簽准,該意見就得一輩子跟著那個公教人員走,因此在那個年代,人二室和機關首長常常可以聯手製造出許多冤案,不需要任何證據,僅憑一道《動員勘亂時期保密防諜辦法》的行政命令,靠著捕風捉影,毀掉一個公教人員的一生。據了解,前總統李登輝便曾深受「人二室」之苦,因此待他掌權後,就迫不及待地要廢掉人二室。

 

1988年時任宜蘭縣長陳定南率先裁撤「人二室」引起討論,1989年解嚴後正式廢除「人二法」,「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以維護校園民主,隨後李登輝在1991年5月1日宣布結束動員戡亂,「人二室」正式走入歷史,意味著台灣當局停止了對民眾思想的監控和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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