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2.06億 中國新疆自治區前副主席任華遭判14年刑期

國際中心 2022年01月25日 20:10:00
前新疆自治區副主席任華,遭判處14年有期徒刑。(圖片擷取自央視直播)

前新疆自治區副主席任華,遭判處14年有期徒刑。(圖片擷取自央視直播)

《新浪新聞》報導,江蘇省蘇州中級人民法院25日宣判,現年58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原副主席任華,遭以受賄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並處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52萬元)罰款;過去受賄所得財物及利息也將追繳至國庫。

 

 

對法院判決,任華當庭表示服從,將不再提出上訴。

 

法院判決書中指出,任華從2007年開始利用手中職權,在工程承攬、公司經營、銀行貸款、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取財務賄賂,折合金額約為471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億658萬元)。

 

新疆自治區前副主席任華2020年遭「雙開」,25日獲判14年刑期。(圖片取自微博)

 

根據公開資料,出生山東煙台的任華,畢業於新疆大學中文系,公職從新疆自治區政府起步,歷任信息處長、黨委辦公廳副主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等職務。

 

她在2018年1月被升任新疆自治區副主席,兼任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直到2020年6月、她因為涉嫌違紀違法,遭到中紀委展開調查,經過5個月調查後,任華11月遭到「雙開」處分。

 

「任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購物、高檔美容等奢靡消費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參加自發成立的校友會;違規放貸並獲取大額回報,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謀利。

 

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土地受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任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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