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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壽道歉了 「有權利纔能拋棄」稱李前總統胸襟寬大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18日 10:35:00

前大法官楊仁壽日前於演講時表示,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待遇跟當總統一樣的說法有誤。李辦要求在48小時內道歉。楊19日道歉了。(攝影:陳品佑)

前大法官楊仁壽道歉了。18日楊仁壽上午到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演講,現場發放公開道歉書,但不願多說。

 

前大法官楊仁壽日前於演講時表示,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待遇跟當總統一樣。對此,李登輝辦公室16日澄清,楊仁壽的話與事實不符,李登輝總統卸任禮遇2019年底將在到期,且卸任時已放棄數10年公職年資累積的18%,希望楊仁壽在48小時內,公開致歉。

 

楊仁壽道歉書:

 

一、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中華民國89年5月20日卸任,依當時有效之67年5月3日「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應受到禮遇,乃屬法之當然。其後該條例雖數度修正,依法不能拘束業已卸任之李前總統,此即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

 

二、嗣李前總統拋棄該條例或其他法律所定若干權利,改按其後修正之「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按月致送新台幣25萬元之禮遇金...」「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等之享有,令人感佩。

 

三、有權利纔能拋棄,無權利即無拋棄可言。李前總統胸襟寬大,在此致上無限敬意。

 

四、年金改革,是人民一致的願望,衹因在一個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凡所改革,均應依憲法及法律之規定及精神處理。微意即在於此。

 

五、本年3月11日演講時,以李前總統禮遇條例為例,絲毫未有不禮之念,遑論攻訐。但無論如何,講詞或有欠周延之處,不無冒犯,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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