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范瑋琪正在臺師大管理學院攻讀「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圖片摘自范瑋琪臉書)
今(3/18)日一早,媒體廣泛以《范瑋琪迎46歲生日,喜曝完成臺師大論文口試》為題,報導范瑋琪在其臉書粉專分享:「這是我送給自己的禮物,我的論文」、「謝謝我的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在師大唸書的這兩年我萬分珍惜」。媒體繼續寫道:「正在臺師大管理學院攻讀『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的范瑋琪」是否已經取得了碩士學位?她的經紀公司稍早回應:「預計今年畢業,目前還有課程,還沒上完」。
身為臺師大「國際時尚EMBA」創辦人暨首任執行長,筆者高度肯定范瑋琪的樂於終身學習,也對於范瑋琪字字虔心寫下:謝謝神給我「這樣重新走進校園學習,重新認識這個世界的兩年」,由衷地與她欣然同喜。不過,就她的經紀公司對媒體的回應:「預計今年畢業,目前還有課程,還沒上完」,則何以范瑋琪既然「還有沒上完的課程」,她如何能夠參加「碩士學位考試」?對此,筆者除了感到不解,也為范瑋琪「送給自己的那份生日禮物 「學位論文」,有了不安與憂心。
2016年9月,臺師大「國際時尚EMBA」正式開啟大門歡迎首屆新生入學。依當年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二、研究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碩士學位考試:﹙一﹚申請「碩士學位考試」之資格如下:
1. 碩士班修業滿一年者,或係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回讀碩士班者。
2. 修畢各該系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至少應修畢24學分」。如各系所已報請教育部核准提高其應修學分數者,應依其提高之標準。
3. 已完成論文初稿者。
依如上之資格規定 2 可知,當年的臺師大「國際時尚EMBA」,在研究生「至少應修畢24學分」後(含:修業滿一年、完成論文初稿),即可提出碩士學位考試申請,亦也就是一般通稱之「論文口考」申請。
惟2018年1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9041號令,修正公布《學位授予法》全文20條,其中第7條規定:「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並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就此一「修滿應修學分」之規定,臺師大教務處乃於2019年10月30日,經108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並由2019年12月31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080181579號函同意備查。該辦法,除了將原臺師大《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之要點 2,改為第7條之規定外,同時,也將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之資格要件,修正為:
1. 碩士班修業滿一學期者,或係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回讀碩士班者。
2. 「修畢」各該系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
3. 已完成論文初稿者。
由此可知,依范瑋琪的經紀公司對媒體所言:「預計今年畢業,目前還有課程,還沒上完」,則基於如上之臺師大「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之資格要件 2.「『修畢』各該系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則范瑋琪何以「還有沒上完的課程」,卻能夠申請參加「碩士學位考試」?
經查閱臺師大「管理學院『國際時尚EMBA』在職專班」官網後,筆者愕然發現,問題顯係是因為該專班,未依臺師大《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據以修正該專班之《修業辦法》,因此導致該專班在其官網公告之 3. 「論文口試申請注意事項」下之「論文口試申請資格」,於「學分要求」方面的現行規定,就竟然還是:
甲、107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至少應已修畢24學分」且完成論文初稿,經指導教授同意簽署申請書。
乙、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至少應已修畢30學分」,並已完成6學期之學籍註冊與繳費,且完成論文初稿,經指導教授同意簽署申請書。
若問:何人造成此無可挽回的謬誤!?此顯然係肇因於主其事者的行政怠惰。畢竟,早在2019年11月,臺師大教務處即已通報會請臺師大各系所、學位專班,務須於2020年4月22日前,完成《修業規定》之修訂,並公告於各系所官網,以利各界查閱。孰料,時至今日幾已近乎兩年,臺師大「管理學院『國際時尚EMBA』在職專班」竟是如此悠哉地蹉跎歲月,且導致了包括范瑋琪在內的該專班研究生群,在「申請碩士學位考試的基本資格」上,產生了嚴重牴觸母法規定的重大疑義!
此一明顯因行政怠惰,而引燃的「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基本資格」問題,其實,並非臺師大「管理學院『國際時尚EMBA』專班」犯下的首個重大謬誤!2020年初,筆者即曾意外發現:自己竟在該專班的官網上,被持續羅列為「師資團隊」/「課程師資」(此係該專班對外招攬學生之核心資訊)。然筆者事實早已自2018年9月起,即未再同意為該專班授課
除了筆者外,另也至少還有其他8位校內外名師,包括:台大黃俊堯教授、謝明慧教授、郭佳瑋教授,政大溫肇東教授,業師黃晴雯董事長(SOGO百貨)...等,事實亦也均已停開課程長達4到個學期之久(包括筆者意外發現該專班「幽靈師資」問題時,刻正進行中的2020年2月至5月學期)。
總計,包括筆者在內,當時至少共有9名「幽靈師資」,遭到該專班長期不當之刻意列名。單以2020年2月,該專班在其官網對外公告之全部22名「師資團隊」/「課程師資」計,其中「幽靈師資」之佔比,竟就至少高達41%以上!而此,除徹底罔顧考生與研究生之權益外,更嚴重違反臺師大「誠正校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倫理守則》明訂之「求真求是」、「絕不造假」精神、「誠信、篤實」之態度、「自律精神」、「嚴謹負責」、「紀律」,以及美國AACSB《商管認證指導原則與認證標準》明文規範之「誠信與倫理道德」原則!
可嘆!無論是昨日之「幽靈師資」問題,亦或是今日之「論文口試」申請資格疑義,此二者,皆傷害研究生暨臺師大甚鉅!然臺師大主其事者裝聾、教育部則配合作啞,至於眼睛雪亮的社會大衆,誠希望不會跟著一起「摸瞎」!筆者真摯期待,藉由范瑋琪的「生日許願」,以及「論文口考」的資格疑義,將能幫助臺師大,重新成為一所「正常」大學(Normal University)!
※作者為臺師大教授、臺師大「國際時尚EMBA」創辦人暨首任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