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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灌很大!飛利浦燈泡標1萬小時 未達6000小時就熄滅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31日 15:22:00
行政院消保處與標檢局抽驗市面上15種廠牌的82組省電燈泡,其中知名廠商飛利浦標示與實際差很大,台灣飛利浦照明則回應,可辦理退貨或換貨。(翻攝自flickr)

行政院消保處與標檢局抽驗市面上15種廠牌的82組省電燈泡,其中知名廠商飛利浦標示與實際差很大,台灣飛利浦照明則回應,可辦理退貨或換貨。(翻攝自flickr)

灌水灌很大!行政院消保處與標檢局抽驗市面上15種廠牌的82組省電燈泡,發現燈泡壽命與亮度近3成2不合格,其中知名廠商飛利浦,壽命標示1萬小時,但是未達6000小時就熄滅。對此,台灣飛利浦照明發出聲明表示,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31日舉行「省電燈泡壽命及光束維持率檢測結果」記者會,標檢局說明,每組5顆同步測試,2顆以上不合格就算該組檢驗不合格;而國家標準規定每顆燈泡要上市銷售,壽命至少要達3000小時,而且第3000小時的亮度仍然必須達到初始值的60%。

 

由於測亮度很費時、費電,因此實測時先降低為檢測壽命是否達到2000小時,而且第2000小時的亮度必須達到初始值的80%,用此標準先初篩掉瑕疵產品,以免整體檢測過度費時、費電。

 

關於檢驗結果,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說,標示6000小時,有4組未達2000小時就熄滅,等於壽命連標示時數的1/3都不到,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包含歐司朗1組、愛買自有最划算1組,以及東亞照明2組。王德明並說,還有1組是飛利浦,壽命標示1萬小時,但是未達6000小時就熄滅,只有標示時數一半多一點而已。

 

在廠商的法律責任方面,王德明表示,所有不合格產品全數已依《商品檢驗法》下架,並廢止商品驗證登錄,若限期回收不改正,將再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促使業者改善產品良率。

 

對此,台灣飛利浦照明31日發出聲明表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3項產品,已於2015年12月自行下架,基於保護消費者立場,若不慎購買,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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