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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行政法人化」讓黨政軍干預媒體借屍還魂 客委會挨罵急刪

何醒邦 2017年04月12日 09:39:00
客委會欲修改《客家基本法》,原本想以「行政法人」方式,經營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卻引發「黨政軍都得退出廣電媒體了,政府電視台還重出江湖」批評,已先行刪除其中「行政法人」字樣。(合成畫面/李隆揆、葉信菉攝)

客委會欲修改《客家基本法》,原本想以「行政法人」方式,經營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卻引發「黨政軍都得退出廣電媒體了,政府電視台還重出江湖」批評,已先行刪除其中「行政法人」字樣。(合成畫面/李隆揆、葉信菉攝)

客家委員會日前申請「講客廣播電台」,引來「政府電台復活」爭議,但事實上,客委會目前正欲修改的《客家基本法》,原本想以「行政法人」方式,經營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意即往後客家廣電媒體的主導及監督機關,均為客委會,並有人事聘任權。

 

但黨政軍退出媒體多年,不符民主潮流的政府廣電媒體卻恐重出江湖,引起不少學者及客家電視台內部員工反彈。對此,客委會日前報請行政院審議的條文,已先行刪除「行政法人」字樣,但後續會以何種方式經營客家廣電,則還待討論。

 

與公視、華視同屬於公廣集團的客家電視台,於2003年開播,為專屬客家、全使用客語發音的電視頻道,但當年缺乏法源基礎倉促上路,客家台的營運與預算,是由客家委員會編列預算,依採購法以「一年一標」的方式,辦理製播採購案。

 

數年輾轉流浪於各電視台後,2007年起客家電視台總算落腳公視基金會、加入「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但「一年一標」的性質仍未改變,只是變成「限制型標案」,指定公視基金會承接。目前客家台每年預算約4億元。

 

而既為標案,當然也就是由客委會制定需求規範,並辦理驗收,沒有明確法制地位的客家台,舉凡節目製播行銷乃至人事、經費運用都受到諸多限制。

 

以客家族群自居的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也曾提出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主張,客委會現也將推動客家電視台法制化與設立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視為要務。

 

對開播已十多年的客家電視來說,透過修法解決標案困境已刻不容緩,但客委會最近的修法動作,卻引起學者及員工反彈。

 

客委會提報行政院的《客家基本法》第12條修正案,擬修正為:政府應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政府應依法推動設立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行政法人』,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對製播客家語言文化節目之廣播電視相關事業,得予獎勵或補助。

 

但問題出在於,行政法人的監督機關,為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客委會;而行政法人設置的董(理)事會,也由監督機關客委會聘任。

 

客委會球員兼裁判?

 

「黨政軍都得退出廣電媒體了,政府電視台還重出江湖?客家台在公廣集團的保護傘下,至少在型式上,能保障媒體獨立自主,與政府有『一臂之遙』的距離」,客家台員工說,「國家媒體與政府媒體的主要差異在於,如果是國家的,例如經營公視的董監事,要經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審查,但如果是政府的,則執政黨愛任命誰就任命誰。」

 

而公視基金會設置的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也認為,當年客家電視台設立,其目的就是為無論政治如何變遷、政黨如何輪替,均能藉此維護客家族群文化與權益,「客委會提出的行政法人化構想,實屬下策,將影響客家電視的媒體獨立性、批判性與監督性,本委員會深覺不以為然」。

 

該委員會也要求,在文化部完成「公共電視法」加入「客家電視台專章」(秉持客家電視台「營運自主」、「預算捐贈」、「專款專用」等原則)修法前,客家電視台應維持現狀,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

 

經學者及媒改團體批評之後,客委會日前報請行政院審議版本,已先行刪除其中的「行政法人」字樣。

 

然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月又公告「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明定政府成立「公設電視台」申設條件;加上NCC日前收回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兩個頻率,其中之一卻又交給由政府機關客委會提出申請的「講客廣播電台」,預計6月開播。連續大動作,依舊讓學者憂心「政府媒體」捲土重來。

 

台師大大傳所教授陳炳宏就曾投書媒體批評,雖然《廣電法》第5條明訂「政府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義所設立者,為公營廣播、電視事業」,因此客委會依「特定目的」是可申請廣播電台,但這「特定目的」是想為客家族群服務,還是想透過政府控制媒體,來幫政府擦脂抹粉呢?而且多年來,《廣電法》第5條與「黨政軍三退條文」(第5-1條)相牴觸,這兩條文根本不應該「並存」。

 

他認為,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制訂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條文,一時為人讚頌,但為何再執政後,卻反而想擁有廣電媒體?「在民主社會中,被監督者(政府),怎麼可以擁有監督者(媒體)?」「也不要在法條上使用公共性來矇混」。

 

要怎樣以公共化模式經營?

 

對於外界質疑,客委會副主委楊長鎮表示,目前正研擬客家公共傳播法制化事宜,客家電視台與講客電台後續將整合並依公共化模式經營,但至於是以行政法人,或類似公視基金會的方式經營,目前內部還在討論中。

 

楊長鎮也提到,現在民間監督的力量很強,執政黨若要伸手進媒體,是要負擔政治後果的,外界不用過慮;即使是公設電台,也會以文化服務為主,並引進諮委會機制。政務委員林萬億則說,行政院會本月就會審議《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現在還沒討論內容,不確定各方看法,但這會期就會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

 

然而,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因買了上市公司台數科一張股票,讓想買東森電視的台數科違反黨政軍購買媒體條款,進而卡住這起百億交易案,以此觀之,將來政府若公然成立或擁有廣電媒體,則顯得格外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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