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婉諭最後開庭前寫下2662字  盼小燈泡的犧牲在絕地中找到價值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13日 15:29:00
「恍惚之間,一年已過」,王景玉去年3月發生「小燈泡」割喉案已屆滿一年。小燈泡母親王婉諭下午出席最後一次開庭前,在臉書發下2662個字,文中充滿感謝和期盼,並向法院提出4點建議:希望讓小燈泡犧牲,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攝影:李昆翰)

「恍惚之間,一年已過」,王景玉去年3月發生「小燈泡」割喉案已屆滿一年。小燈泡母親王婉諭下午出席最後一次開庭前,在臉書發下2662個字,文中充滿感謝和期盼,並向法院提出4點建議:希望讓小燈泡犧牲,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攝影:李昆翰)

王景玉去年3月間犯下小燈泡命案,至今已滿一年,針對王景玉的精神鑑定報告出爐,此案審理進入尾聲,士林地院13日下午兩點進行最後辯論,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在開庭前PO文,發表四點最後意見陳述,文中除深深感謝院檢雙方關心和尊重,最後她也認為刑罰有極限,王婉諭出庭時,不停拭淚期盼法院的判決能找出犯罪成因,「讓小燈泡犧牲,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王景玉下午開庭時也向法官當庭認罪,表示:「我錯了,不該殺人!」

 

凶嫌王景玉去年3月在內湖殺害4歲女童「小燈泡」,引起各界關注,當時地檢署起訴王景玉,並將王求處死刑,而本案仍在地院審理中。

 

上次開庭,王景玉鑑定結果出爐,專家大多認為王景玉的再犯機率超過六成,13日下午再次開庭進行調查證據、辯論等程序。而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在最後一次庭期前,13日上午發表超過2662字對此案的意見陳述,許多網友都紛紛向小燈泡母親致意、加油。

 

文中陳述指出,案發初期媒體過度報導,不僅讓民眾仇恨被告,同時也對小燈泡雙親產生壓力,家屬至今仍深感痛苦,「無疑是造成二次傷害」,而偵查階段案情外洩讓媒體與家屬間產生資訊真實性形成相當大落差,司法中所謂偵查不公開原則,恐怕檢討改善。

 

 

文中也提到,本案事實明確,檢辯攻防焦點,集中在責任能力、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三大部分,對王景玉的兩份鑑定報告當中,略可窺知,本案犯罪成因不只有個人犯罪惡性或病態,且有社會連帶疏漏與問題。政府應該多關注犯罪人生命史、人格發展史、重大機轉及犯罪心理形成原因,主動關懷高危險人群,「我們需要拆彈人員,而不只是等到爆炸之後清理現場」才對。

 

文中指出,對於王景玉經強制拘禁以及治療後,思覺情緒雖稱穩定,但屢經鑑定人訪談與檢測,至今仍無法建立病識感,缺乏同情同理,面對任何一個無法建立病識感、同理心與罪惡感的尚未犯罪但有高風險之人,如何讓他與社會共存而不發生犯罪或其他憾事?

 

面對像這樣犯罪人犯行防治,需要多方的支援與努力,她期盼,希望法院能在本案判決書中,回饋社會安全系統建置,指出共同預防此類犯罪之迫切性。

 

王婉諭用沉痛的心來面對此案,文內最後陳述,希望法官在判決能夠仔細審酌犯罪心理的構成、犯罪行為的成因、生命史人格史中其他社會角色的影響,如此當能引起更多改善社會關係的芻議甚至行動,由衷地希望「小燈泡的犧牲,就能在絕地裡找到價值。」

 

 

下午兩點開庭時,檢察官當庭詢問王景玉案發前生活狀況和作息,及案發前是否會獨自外出活動,王景玉回答:「我都去公園燒紙,影印筆記把它燒掉」。隨後,法官問訊王景玉,王當庭表示:「我錯了,不應該殺人!」

 

法官又問王景玉:「你為什麼殺人?」王說:「我生病了。當時認為,殺了女童能傳宗接代,但現在受法律制裁,知道不能殺人。」法官問王:「所以如果沒法律,你就會認為可以殺人?」王說:「不行,人家活的好好的,不能因自己要傳宗接代,就把人殺了。」

 

審判長當庭諭知下午4點開始辯論程序,檢察官及王3名辯護律師,皆表示需要半小時論告時間,目前仍在開庭,預計傍晚6點結束。

 

【延伸閱讀】

●【小燈泡大事記】王景玉殘忍殺童 喚起社會正視兒少保護、被害人發聲

●王景玉有控制行凶能力 法官受限《兩公約》無法判死​

●【逃過死刑】殘忍砍殺小燈泡23刀 王景玉一審判無期徒刑​

●「恍惚之間,一年已過」 小燈泡媽媽:沒有一天不落淚

兇殘王景玉不想再羈押 重申自己有教化可能

 

【熱門影片推薦】

【影片】美航母逼近 凝聚北韓人民愛國心

【影片】3000里美墨圍牆 關不住父女相見學童求學

【影片】暹粒到底有什麼? 白天迺市場,晚上泡酒吧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