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割喉案被告求極刑 二審5月9日宣判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25日 16:55:00
台灣高等法院25日開庭審理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龔重安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異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處以死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二審訂於5月9日上午10時宣判。(翻攝自TVBS)

台灣高等法院25日開庭審理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龔重安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異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處以死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二審訂於5月9日上午10時宣判。(翻攝自TVBS)

台灣高等法院25日開庭審理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龔重安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異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處以死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二審訂於5月9日上午10時宣判。

 

這起殘忍的女童兇殺案發生於2015年5月29日下午4時左右,龔重安騎車經過母校北投文化國小,翻牆進入校園,尾隨落單的8歲女童劉小妹妹至女廁,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她頸部劃2刀,傷口長達10公分,女童當場倒地。龔重安在廁所內確認成果,認為自己完成了一件事,還洗淨雙手,打電話報警、自稱犯案。次日,女童傷重不治。

 

龔重安供稱當時不斷聽到有人在耳邊批評他,說他沒交過女友、工作能力不佳。犯案後龔重安稱「沒有聲音在耳邊騷擾了」。

 

在北投犯下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為他惡行重大,向法院請求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維護法治。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罹患思覺失調症,經專業治療後可能會改善,並非無教化可能,判他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二審。

 

開庭期間,龔重安卻一改先前的說詞,堅稱自己「並沒有精神疾病」。25日出庭仍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異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處以極刑(死刑),宣判當天他要來聆判。

 

公訴檢察官表示,擔任鑑定人的醫師,在客觀事實並沒有證明龔重安患有思覺失調症,建請法院處以極刑;辯護律師則說,龔重安患有思覺失調症,不應判處死刑。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訂於5月9日宣判。

 

【熱門影片推薦】

●【影片】美國女太空人打破太空停留記錄 川普視訊恭賀

●【影片】憂心極右派當選 法國人體展抗議種族主義

●【影片】法總統大選首輪投票落幕 馬卡洪與勒潘殺出重圍​

●【影片】紐約動物園直播長頸鹿分娩 百萬網友爭相一睹為快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