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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酒駕累犯罰金加倍 乘客連坐最高罰1萬2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27日 10:50:00
立院26日初審通過,包括加重酒駕罰鍰至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吊扣駕照2年,累犯或拒絕酒測者也須加倍處罰,另外同車乘客也將被連坐罰6000元至1.2萬元。(資料照片)

立院26日初審通過,包括加重酒駕罰鍰至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吊扣駕照2年,累犯或拒絕酒測者也須加倍處罰,另外同車乘客也將被連坐罰6000元至1.2萬元。(資料照片)

酒駕肇禍的事件屢傳不鮮,立院26日初審通過,加重酒駕罰則;包括提高酒駕違規者罰鍰至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吊扣駕照2年。若是酒駕累犯則加採累進制,拒絕酒測者也將累進、並加倍處罰;同車乘客也必須被連坐罰6000元至1.2萬元罰鍰。

 

酒駕讓許多家庭無辜破碎、害人不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從現行酒駕處1.5萬元至9萬元,提高至3萬元至9萬元,並吊扣駕照2年,若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致人受傷,吊扣駕照4年。

 

此外,鑑於2016年取締10萬4千多件酒駕案中,就有1成5是累犯,這次修法決定提高酒駕累犯罰鍰,若是5年內酒駕累犯,將按前次違反罰鍰數額,再加上9萬元,且無上限。舉例來說,第一次酒駕被罰3萬元,第2次就是3萬元加上9萬元,共12萬元,第3次則會再加罰9萬元,總計18萬元。

 

拒測也加倍罰18萬、同車乘客連坐罰

 

另外,若拒絕酒測,罰則也將加倍重罰18萬元,拒絕酒測的累犯,每次處罰都再加上18萬元,也就是第2次罰36萬、第3次罰54萬。針對搭乘酒駕者的同車乘客,則參考日本、韓國法規採連坐罰,處6千到1.2萬元,防止乘客直接或間接縱容駕駛人酒後開車;不過若是未滿18歲、滿70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或計程車等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則不用受罰。

 

這次提案的立委鄭寶清等人也提議,未來5年內違規2次的酒駕累犯,將強制換領特殊識別牌照如螢光車牌,方便警察執勤,民眾也可避開。但是有學者反映,此條文作秀大於實質意義,酒駕最大問題不在車,而是人,酒駕累犯可換別輛掛一般牌照的車開。

 

「冤有頭債有主」 學者轟:乾脆頭部植入警示燈

 

而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在臉書上PO文質疑,酒駕者所擁有的車輛,其駕駛並不見得就是該酒駕前科者,若是代駕者,難道就必須忍受特殊車牌所造成的污衊嗎?「車是車,人是人,車子是不會酒駕的。」若照此邏輯,乾脆在酒駕者的頭部植入警示燈,讓警察可以輕易辨識,而且還無法輕易去除。

 

至於酒駕連帶罰乘客,李茂生認為,姑且不論其動機為何,若沒制止酒駕者開車就要處罰其不作為的話,乾脆擴大到連賣酒的業者都一起罰好了。

 

不過台灣酒駕防制關懷協會則支持修法重罰。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也認為,邀約聚會喝酒的主人、賣酒給客人的餐廳都應一併罰才有效。

 

酒駕重罰外 未來還要接受酒癮治療

 

此外,除了修法重罰酒駕,鑑於40%酒駕者有酒癮情形,立委也建議,未來酒駕者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和酒癮治療,該案若是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是新的措施。所以酒駕實施對象、內容、方式、費用收取、完成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的認定標準,及其他遵行事項辦法,交通部會將與衛福部會商。交通部表示,將增訂日出條款,待立院三讀通過後再實施,條例實施前的酒駕紀錄歸零,重新計算。(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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