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轉型正義不是報復洩憤

主筆室 2017年04月28日 07:02:00
連戰黨職併公職資歷所「溢領」的退休金將追討。(攝影:陳品佑)

連戰黨職併公職資歷所「溢領」的退休金將追討。(攝影:陳品佑)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確認處理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法源依據。據稱,根據此條例,包括連戰、關中、胡志強等昔日國民黨高官「溢領」的退休金都將被追討,金額從數百萬到上千萬不等。由於這些被追討的國民黨高官多數生活優渥,加上那段黨職可以併計公職的資歷實在不清不楚,一時之間,不少人稱慶,認為轉型正義終於再度伸張。

 

我們一向支持轉型正義,也支持在健全政黨政治的前提下,對昔日竊自國家的政黨財產予以追討。不過,這項針對昔日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特別法,立法手法特異,有明顯合憲性的問題,未來恐怕免不了憲法官司。

 

黨職併公職的不正常現象始自1969年,當時考試院將救國團及救濟總會的專任年資,採計為公職年資。1971年,考試院發佈「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年資互相採計要點」,開始採計民眾服務總社(國民黨)的年資。一直到1987年,考試院會才決議廢止這項採計要點;更遲至2006年,考試院會才決議全面廢止採計社團年資;但也強調,已退休者,無須重算退休年資。

 

用一紙行政函文決定黨職年資可以併計公職,這當然是便宜行事,此與軍公教十八趴優惠存款同樣以行政命令暢行數十年如出一轍。不同的是,基於對人民財產權的尊重以及社會的安定性,在所有年金改革的版本中,即便讓十八趴退場的年限有異,卻沒有任何一個版本主張以追溯既往的方式,要求已領取十八趴優惠存款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吐出這些「不當得利」;但這項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特別立法顯然不做此想。根據銓敘部的統計,目前共有兩百餘人採計黨職年資,但領取十八趴優存者仍有數十萬人,因人數差距而做不同的立法思考,這當然非立法機關所當為。

 

其次,很多人以為黨政不分是國民黨的事,為何現在要拿國家的錢幫國民黨擦屁股?問題在於黨職之所以能夠併公職,是國家(考試院)而非國民黨給予的承諾。當時許多人願意進行身份轉換,正是因為政府承諾相關的保障不會中斷。如今立法院一推六二五,不僅說當年的承諾不算,還要追討他們已經「溢領」的退職金,就當事人的角度自然憤恨難平。

 

再退一萬步言,黨職併公職之錯,錯在當時作決策之人,真要討公道,要究責應該是當時考試院主管官員;如今輕放當時的決策官員,卻用特別法來追討「不當得利」,這不是轉型正義,而是柿子挑軟的吃。

 

其實,這項特別立法讓許多人額首稱慶,關鍵在它針對的連戰、關中、胡志強這些昔日國民黨高官,他們生活優渥,竟還有黨職併公職的優惠待遇錦上添花,讓人憤懣難平;不過如果今天黨職併公職的追討對象是月退俸三萬元的孤苦老人呢?法令的正當性可建立在特定的適用對象嗎?這種個案式立法其實已接近報復洩憤,勢必破壞國家法制的莊嚴性。

 

基於健全國家政黨政治以及不容龐大國家資產淪為私人所有,我們一向支持《不當黨產條例》及《財團法人法》的立法工作,但為了連戰區區數百萬元的退休金,卻不惜違背政府自己做出的承諾,甚而破壞法令的穩定性,其後患必定無窮,到底所為何來?蔡政府實應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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