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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夜訊上路 法警剃光頭怒吼:我們不用休息嗎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29日 17:12:00
「禁止夜訊」新制上路,規定未來晚間11點後才送到法院的被告,一律要強制在拘留室休息一宿,隔日早上才由輪值法官訊問,引發不少法警剃光頭控訴「難道法官可以休息,法警不用嗎?」(翻攝自三立新聞台)

「禁止夜訊」新制上路,規定未來晚間11點後才送到法院的被告,一律要強制在拘留室休息一宿,隔日早上才由輪值法官訊問,引發不少法警剃光頭控訴「難道法官可以休息,法警不用嗎?」(翻攝自三立新聞台)

「禁止夜訊」新制上路,規定未來晚間11點後才送到法院的被告,一律要強制在拘留室休息一宿,隔日早上才由輪值法官訊問,引發不少法警反彈,控訴「難道法官可以休息,法警不用嗎?」

 

刑事訴訟法》中第93條第5項 更多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後,應即時訊問。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 或深夜始受理聲請者,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 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前項但書所稱深夜,指午後十一時至翌日午前八時。「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絕對深夜訊問禁止」新制上路,該法條原可以讓嫌犯選擇是否接受夜間偵訊;然而修法後,在晚間11點後才受理聲請羈押的犯嫌,強制規定要在拘留室待到隔天早上8點,才能接受法官訊問。

 

引發不少法警反彈,更有法警為此「剃光頭」抗議,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受訪時強調,這個新制就是直接無條件的拘禁人民9小時,明顯有侵害人民之人身自由疑慮。

 

「全國法警缺額高達300人,」簡嘉達表示,新制上路前,沒有緩衝時間,相關配套措施沒做好,造成司法基層人力調度上很大的衝擊,此外,目前法院的拘留所也沒有適當的環境設備,沒辦法供人民「好好休息」。

 

台中地院共號召10幾位法警,28日在法院前抗議,高喊捍衛人權,也在法警制服上連署簽名,將遞交給立法院及司法院陳情,以表達不滿與失望,希望能重新提案修法。(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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