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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快車」獲美國政府批准 可將旗下登陸器送上月球

余尹倫 2016年08月04日 18:51:00

美國一間新創公司或將能在未來一舉完成美國太空總署(NASA)超過40年未執行的任務:登陸月球!新創公司「月球快車」(Moon Express)上月正式獲美國聯邦政府批准,允許該公司將旗下的登陸器送上月球。聯邦政府的這項決定,也替未來營利性探索太空的計畫,敞開一扇大門。

 

 

總部位在佛羅里達州卡納維爾角(Cape Canaveral)的「月球快車」昨(3日)宣布,公司已獲得美國聯邦航空總署(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批准,可將公司打造的MX-1自動登陸器(robotic lander)送上月球。一旦「月球快車」完成登陸月球的壯舉,將可拿下Google月球X獎賽(Google Lunar X Prize )的首獎殊榮,及其提供給第一間成功登陸月球私人組織的2000萬美金(約新台幣6億2千萬元)獎金。

 

FAA在「阿波羅11號」(Apollo 11)登陸月球47週年紀念日當天(7月20日)正式批准了「月球快車」的申請。

 

 

「月球快車」共同創辦人賈因(Naveen Jain)表示,聯邦政府的決定意義重大,將會開啟營利性探索太空計畫的新紀元,「如果套一句甘迺迪總統(John F. Kennedy)說過的話,我們選擇去月球不是因為它很容易,而是因為它是一筆好生意( good business)。」

 

 

「月球快車」預計於明年將MX-1登陸器送上月球,不過此前公司還有不少障礙需先克服。公司打造的MX-1登陸器還在組裝階段,登陸器預計搭載的火箭也尚未執行過任何試飛工作。「月球快車」在2010年由 InfoSpace 網站創辦人賈因、專攻太空研究的創業家赫茲菲爾德(Henry R. Hertzfeld)及前任 NASA電腦科學家共同創立。

 

 

Google月球X獎賽

 

Google月球X獎賽由X獎賽基金會創立,Google公司贊助。2007年X獎賽基金會為替旗下登陸月球的獎項籌措資金,找來Google公司合作。這個競爭項目要求私人組織要能夠將一個無人探測器送上月球,且在月球表面上移動至少500公尺,同時須將拍攝的影片與照片傳回地球。首個完成項目要求的隊伍可以得到2000萬美金,第二位則有500萬美金。

 

 

Google月球X獎賽創立之初,包括「月球快車」在內有超過30間新創公司報名參賽。競賽原先的截止日期訂在2012年末,但因未有隊伍能夠完成項目要求,截止日期不斷延期。最新的截止日期訂在2017年12月31日,僅存的16個參賽隊伍都仍保有一線生機,不過目前僅有「月球快車」與一間以色列非營利組織「SpaceIL」完成發射探測器的合約簽署工作。

 

打破國際外太空條約限制

 

FAA近日開綠燈放行首間私人企業登陸月球的決定,正是美國積極鼓勵商業性太空探索的最新努力;不過美國政府亦須注意不可違反49年前國際間簽署的「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

 

 

「外太空條約」簽署的背景正值美蘇冷戰時期,當時兩國展開一場激烈、互不相讓的太空競賽;該條約禁止國家宣稱擁有月球或是太陽系內任一星球的主權,並規定「任何非政府組織在外太空的活動,都須獲得相關締約國的授權及持續的監督工作」。

 

太空政策專家、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國際事務教授赫茲菲爾德表示,「月球快車」目前正嘗試在不違反國際協訂的情況下,重新定義國際上的外太空條約內容,好讓其對私人投資外太空發展抱持友善態度,提供更多私人組織加入征服外太空志業的機會。

 

「月球快車」 繪製的登陸器降落月球模擬圖。  (美聯社)

 

避開阿波羅計畫先前的登陸位置

 

NASA擔憂一旦「月球快車」正式進入到將MX-1登陸器送往月球的準備工作, MX-1的登陸點可能會破壞到先前「阿波羅計畫」飛行器著陸地址的保存工作,尤其Google月球X獎表示,為增加看頭,會加碼提供400萬美金的獎金給成功轉播這些登陸地點的公司。

 

不過「月球快車」已表明,雖尚未決定MX-1登陸器確切的登陸位置,但會尊從NASA意願避開阿波羅號的登陸點。

 

創辦人賈因認為,正如蘋果公司發明iPhone時,並未料想到手機內應用程式會引起如此火爆的反應,公司擁有的最棒機會或許正是那些還未料想到的,「更重要的是,我們都不知道月球版的Pokémon Go會有怎樣的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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