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婦聯會不但是逃稅大戶 黨產會發現還是連續慣犯

蔡慧貞 2017年05月10日 16:20:00
婦聯會擁有高達380億元現金,儘管願意向衛福部捐出160億元做「長照基金」,但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會及其轄下基金會不僅是「逃稅大戶」,更是累犯。(攝影:陳品佑)

婦聯會擁有高達380億元現金,儘管願意向衛福部捐出160億元做「長照基金」,但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會及其轄下基金會不僅是「逃稅大戶」,更是累犯。(攝影:陳品佑)

婦聯會自1955年至1989年間因取得勞軍捐等款項收益累積孳息至今,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了解,目前婦聯會帳上擁有高達380億元現金,儘管婦聯會已決定向衛福部捐出160億元做為「長照基金」,但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會及其轄下基金會不僅是「逃稅大戶」,更是「欠稅慣犯」,婦聯會甫於2011年為國稅局要求補稅5億元,隨即在隔年2012年,財政部又發現婦聯會轄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年度支出項目和總額未達「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稅適用標準」,同樣要求補稅,沒想到,該基金會主管機關教育部卻以一紙公文,同意了婦聯聽障基金會當年度未足額支出款項可以分4年度使用讓婦聯聽障基金會逃過被國稅局追討欠稅的厄運

 

內政部長葉俊榮上月24日下最後通牒,表示婦聯會1個月內若不提出「勞軍捐」等經費流向,不排除撤換負責人,甚至依規定勒令停業。(攝影:李昆翰)

 

財政部要婦聯聽障基金會補稅 

教育部同意分4年度使用躲稅

 

亦且,就黨產會目前掌握的婦聯會有限的年度財務決算表等資料顯示,婦聯會不僅在2011年遭國稅局追繳5億稅款,緊接著2012年其轄下聽障文教基金會也被國稅局發現年度支出未達免稅標準,但教育部卻同意其未足額支出可分2012至2015年度4年補足;黨產會更發現,婦聯會在2015年能否達免稅標準上也出現爭議,國稅局可望再向婦聯會追討一筆可觀稅款。

 

從婦聯會當年度的財務決算資產再次發現,婦聯會在2015年收入3億5千餘萬元,支出2億2千餘萬元,剛剛達到財政部規定,「公益團體每年用於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60%,始可免稅」的標準,但問題上,婦聯會提出的決算資產報表中,在2015年的2億2千餘萬元支出中,竟然還包括一筆高達3千餘萬元的「退休金」,但從往年婦聯會的年度次決算資產表紀錄顯示,每年婦聯會提撥的退休金款項不過幾十萬到上百萬,獨獨在2015年大筆提撥3千餘萬元退休金,也才讓婦聯會該年度支出勉強達到財政部的公益慈善團體免稅標準。

 

黨產會日前針對婦聯會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及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等召開聽證會,黨產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右)還抱怨,跟婦聯會要資料,很少被理會。圖左為黨產會委員連立堅。(攝影:陳育陞)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她高度懷疑婦聯會為什麼在2015年的決算中突然高額支出3千餘萬元退休金,極可能是婦聯會為了補足該年度用於創設目的的支出,以達免稅標準。

 

不過,施錦芳進一步表示,依據財政部所頒布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8款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或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60%者,可以免納所得稅」,但很明顯得的,「支付員工退休金」不應屬於婦聯會「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因此應從國稅局計算能否免稅的孳息或其他收入的60%支出額度中扣除,一旦婦聯會2015年度2億2千餘萬元支出扣除這3千餘萬元的退休支出後,則年度支出不足2億元,根本未達該年度公益慈善團體免稅標準。

 

她認為,國稅局應該向婦聯會要求補繳2015年度的所得稅,婦聯會在該年度收入3億5千餘萬元,若被追繳稅款將相當可觀 。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婦聯會實際運作和人團法登記上「名實不符」,婦聯會在2015年度收入3億5千餘萬元,她高度懷疑是為補足該年度用創設目的支出,國稅局應該主動追查。(攝影:李昆翰)

 

尤其,讓黨產會委員們質疑的是,婦聯會早在1990年就登記為「政治團體」,而非公益慈善團體,因此,能否年度支出均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稅適用標準》得以適用免稅,不無疑義,依據婦聯會章程,婦聯會創設的主要任務是:團結婦女力量,奉行三民主義,維護中華民國; 協助政府,推展教育及身心障礙、弱幼同胞之救助;推展婦女權益,伸張社會公義;慰勞三軍官兵及憲警人員;推動兩岸交流,促進兩岸關係和諧發展;加強國際聯繫,促進國民外交等。亦即婦聯會固然登記為政治團體,以規避內政部對公益慈善團體較嚴格的監督管理,但實際上,其章程中明訂的「創設目的」又是具有較鮮明的「公益慈善團體」工作任務,而非政治團體的運作目的,婦聯會其實在實際運作和依人團法登記上「名實不符」。

 

黨產會調查:

婦聯會和轄下基金會不只是逃稅累犯

背後還有教育部幫一把財政部也放一馬

 

此外,黨產會也發現,婦聯會和其轄下基金會可說是逃稅累犯,而且有政府機關「護航」,依黨產會調查,婦聯會甫於2011年被國稅局要求補繳5億稅款,隔年度,財政部又發現婦聯會轄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在2012年的支出未達免稅額度,結果,基金會主管機關教育部在同年5月回覆財政部一紙公文,表明經教育部查,「該年度結餘留供101年度至104年度使用」,因為教育部的幫一把,財政部也放一馬表示,婦聯會該年度可依公益慈善團體免稅適用標準辦理。

 

2012年婦聯會轄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當年支出未達免稅額度理應繳稅,確因有教育部和財政部護航,暫且讓婦聯會該年度可依公益慈善團體免稅適用標準辦理。而今改朝換代後,國稅局若追討恐怕是筆可觀數目。圖為該基金會現任董事長辜嚴倬雲(左二)。(翻攝自中華民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官網)

 

不過,施錦芳認為,婦聯會由政府機關相護的好日子已經結束,婦聯會以「政治團體」未必能適用公益慈善團體免稅標準,則後續遭國稅局追討稅款將十分可觀;同時,黨產會委員們也發現,婦聯會之前所謂年度符合創設目的支出,其中不符由婦聯會名下撥款補助轄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或是隸屬婦聯會資產的振興醫院、華興中學等,這些「從左口袋撥到右口袋」的補助款能否計入婦聯會計算免稅的符合創設目的支出,恐怕有待國稅局逐筆檢視,並將不符規定支出款項剔出。

 

施錦芳說,因婦聯會已多年未向內政部申報年度財務運作的相關資料,黨產會向國稅局索取婦聯會歷年申報免稅的相關資料、紀錄,因國稅局近來急著向婦聯會清查年度支出,追討稅款中,至今仍未提供完整資料。不過,施錦芳堅定表示,相比於稅務機關對中小企業是否欠稅的錙銖必較,財政部僅憑教育部一紙公文就輕易地給予婦聯會及其所屬基金會免稅的寬鬆作法,明顯厚此薄彼態度,讓人忍無可忍,也讓黨產會更堅持非查清楚婦聯會到底有多少資產,又實際欠稅多少,且一定要追討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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