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戰聲明: 對「陰謀論」與「全然自由」的執著想像

不合時宜的沉思者 2023年03月29日 07:00:00
理解國家的處境雖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卻可以讓人願意去了解命定既予的意義,並且願意主動承擔。(美聯社)

理解國家的處境雖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卻可以讓人願意去了解命定既予的意義,並且願意主動承擔。(美聯社)

近來四位學者發表的〈反戰聲明〉引起了極大騷動。看完後,發現大概可以區分成以下三點:1侵略者雖不可原諒,但挑釁者也必須負起責任。2美國的「軍工複合體」(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與財團、政客應為烏俄戰爭負責。3台灣必須從烏俄戰爭吸取教訓,在美中之間自由選擇,採取等距外交。至於對民生、氣候與社福的強調,只涉及有限資源的分配使用,似乎難以獨立成項。

 

陰謀論訴諸於「人的決定」

 

這三項觀點其實有待細加分辨。首先,1與2其實有共通處,都認為事實的表象下潛藏著更為真實、且不為人所見的部份。俄羅斯攻打烏克蘭雖是侵略,但卻是受美國與北約挑釁所致(所以情有可原?)。而這場戰爭表面上雖限於烏俄兩國,但美國的軍工複合體卻大量從中獲利,它甚至是政客們為了維持美國的霸權,進而犧牲其它國家的新事例。

 

認為表象下潛藏著更為真實、更重要、且不為人所見的部份,這其實就是典型的「陰謀論」(conspiracy theory):它的範圍從共濟會、錫安長老會……,到近來所謂的「深層政府」(Deep state)。陰謀論最大的特色在於它是標準循環論證,既無法、也不必被驗證,所以也不可能被推翻:某個白人至上論者認為少數族裔的鄰居企圖陰謀顛覆社會,但鄰居們都表現得既有教養又好客有禮,完全不像想像中的陰險狡詐。但白人至上論者並不因此而改變想法,反而認為鄰居太過危險,因為他們太會偽裝,讓他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一點想顛覆社會的蛛絲馬跡!

 

陰謀論從何而來?因為現代社會完全不依賴傳統或自然的權威,一切都訴諸於人的決定。在沒有權威可仰賴的社會裏,人們會想辦法創造權威: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或因時代變遷而未有規範的領域,就交給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而社會因為只由我們自身的決定所造成,既沒有權威,也沒有目的與意義。我們只能想像在它表面毫無意義的運作下,潛藏著深層的、只為少數人所知道的意義或權威。表現在通俗文化中,就像《達文西密碼》強調耶穌有血有肉、有情慾還有後裔,和《誰殺了甘乃迪》否定謀殺案的官方說法,都主張有更為深層的祕密。

 

完全合理卻不合乎現實的陰謀論

 

換言之,陰謀論是為了對無法理解的強加理解,對意義缺乏予以強加意義。這次的反戰聲明也如是:毫無疑問,戰爭當然是因俄羅斯侵略所致。但在純粹的侵略與暴力外,把歐美的援助與烏克蘭加入北約的要求,當成是美國與北約的東擴挑釁,所以師出有名,並且給烏克蘭加上迫害俄裔烏人的納粹罪名。而美國為什麼有這麼多外援給烏克蘭?照同樣的邏輯推演,答案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軍工複合體從中獲得鉅大利益,政客們則得以持續維護美國霸權。

 

完全合理,卻不合乎現實(因為根本無從驗證),這就是陰謀論的最大特色。同樣的,它也被用在美中台關係上,而美國對台灣就像美國對烏克蘭,所以為了避免烏克蘭的前車之鑑,台灣必須在美中間保持自由選擇、等距外交的空間。這一樣合理,但一樣不符合現實:中國在憲法序言中公開寫明要「統一」台灣,而美國不只從韓戰開始始終是台灣安全的最有力支柱,美國甚至訂立位階屬於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以確保台灣安全(國內法效力通常高於國際法)。不論個人主觀情感如何,但至少這個現實迄今尚未改變。

 

這麼看來,台灣在美中之間不就是完全無法選擇、完全被迫而沒有自由?但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得先澄清「自由」。首先從純粹概念或形上學來界定,就認為自由是完全不受限制。這當然在現實上不可能,因為即便思想也要有所本,否則就是幻想。另一種則是當代資本主義下末枝末節的自由,自以為在現實生活中對買或不買/要或不要具有決定權,但實際上卻只是被廣告或媒體洗腦的結果。

 

反戰聲明以為台灣可以不受過去歷史與國際情勢的限制,而能走出自己的路,進而使台灣成為國際政治中的無菌室或桃花源。這種理想固然高遠,但卻不切實際。(圖片摘自shutterstock)

 

反戰聲明主張台灣可以等距外交、自由選擇,這樣的自由毋寧是上述二種的混合。它以為台灣可以不受過去歷史與國際情勢的限制,而能走出自己的路,進而使台灣成為國際政治中的無菌室或桃花源。這種理想固然高遠,但卻不切實際。事實上,從韓戰爆發、第七艦隊駛入台灣海峽開始,台灣早就被決定不可能在美中間有等距外交。左派作家陳映真的小說〈趙南棟〉中藉政治犯之口說出「第七艦隊如果真的已在海峽巡弋,我想,歷史已經暫時改變了它的軌道了……」而「暫時」所反映的,當然只是左派的終極信念。

 

理解讓人願意主動承擔

 

但自由必然連著選擇,沒有選擇的台灣還能有自由嗎?以個人而言,我們是否能選擇自己要在哪個社會與國家生長?答案顯然是不可能的。但就算不能,我們卻還有是否認同此一社會與國家的自由(就像有人身在台灣,心卻仍在中國)。但這種自由並非一開始就存在,相反的,它必須要在這個社會或國家親身經歷一段時間後,才會「發現」自己已經認同了這塊土地。換言之,這是一種「回顧式」(retroactive)的自由。將這塊土地上過去不是由自己所造成、也無法改變的事物,當成與自己切身相關,並對之投注心力,甚至願意為之犧牲生命。在這個過程中,將命定既予的一切,轉變成自己的自由選擇。

 

個人如此,國家也一樣,雖然無法選擇置身的環境,卻可以自由地承擔這一切,而這可能就是我們唯一可以擁有的自由。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的序言中說「米涅娃(Minerva)的貓頭鷹要等到黃昏到來時,才會起飛」,指出理解永遠位在經驗之後。但理解雖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卻可以讓人了解命定既予的意義之後,願意主動承擔。

 

但如果不認同、不願承擔命定既予的一切,還認為自己永遠有另外選擇的空間,會發生什麼?這就像面對強盜質問「要錢還是要命」時,雖然「要命」是被迫的回答,但卻是唯一且正確的選擇。如果以為可以回答「要錢」,結果當然是錢被搶了,命也沒了,既不必妄想選擇,更不可能有自由。

 

附記:有人認為批評反戰聲明是抹紅、潑髒水,是使其失聲。但民主社會所保障的並不只有某些人、某些觀點的言論自由,而毋寧是「眾聲喧嘩」的自由。更重要的是自由必與責任相連。有言論自由,就必須為所說言論負起責任,而與公眾事務相關的言論更必須接受公評,這應該是極為淺顯的基本常識吧

 

※作者為學術工作者

 

 

關鍵字: 陰謀論 反戰 自由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