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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捲入性騷擾疑雲 柳林瑋堅提告:我沒有強吻!

黃驛淵 2017年05月17日 22:55:00
柳林瑋遭爆涉入「強吻」疑雲,他接受《上報》採訪表示,「並沒有強吻這件事情發生,我跟她沒有任何違背她意願的肢體接觸」。(翻攝自柳林瑋臉書)

柳林瑋遭爆涉入「強吻」疑雲,他接受《上報》採訪表示,「並沒有強吻這件事情發生,我跟她沒有任何違背她意願的肢體接觸」。(翻攝自柳林瑋臉書)

 

被指控陷入「強吻」疑雲,醫療媒體《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團隊發起人柳林瑋在新聞曝光後,接受《上報》記者電話採訪強調,「並沒有強吻這件事情發生,我跟她沒有任何違背她意願的肢體接觸。

 

柳林瑋並表示,他本來一直不想讓此事變成「網路公審」,但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以及不斷出現的惡意中傷,他只好被迫對林小姐提告,但若她願意撤文,他也會同步撤告。至於其他網路上惡意中傷、或挾怨報復的留言,他則是堅持提告到底,「他們本來就是惡意的」。

 

《上報》今晚9時刊出相關報導後,原本未公開回應的柳林瑋,今晚約9時46分先在臉書張貼1600多字的聲明稿,隨後便致電本報記者接受採訪,完整回應此事件。

 

有沒有強吻林女? 柳:我不可能與她有不當肢體接觸

 

柳林瑋受訪說,自己與林女不熟、不認識,並堅決否認自己有「強吻」林姓女子,並強調,「那天是禮拜天下午4點的建中門口,人超多的,車也沒反鎖」,況且那是公開場合,絕無可能對她有不當的肢體接觸。

 

柳林瑋也說,至於會不會有拍肩、拍手臂等安慰動作,「我真的完全沒有印象有或沒有」,但「事實上,就是沒有擁抱或強吻的動作發生。」

 

跟溫柔革命有沒有資金往來? 柳:完全沒有,也沒股東關係

 

對於有人質疑他與「溫柔革命」募資計畫的團隊是否有資金往來?柳林瑋回應說,「完全沒有!我跟這3間公司(指圖文不符、貝殼放大、台灣吧)沒有任何資金往來、也沒股東關係。」

 

他並表示,因為他認識圖文不符的成員,兩人有私交,才找他來幫忙推薦,他當時還說自己可以出錢有力、但不一定要掛名,而MedPartner本來就是具人文關懷的媒體,同樣也關注性別議題,因此對方最後希望他掛名,「但我跟這個團隊的內容、金流統統都無關,我就是一個單純的推薦人。」

 

以下是柳林瑋的完整聲明:

 

前幾天一位林小姐發出一篇文章,暗指或明示在4/16日本人跟他碰面的過程中,彼此有不當接觸一事。聽到這件事情,我個人感到非常遺憾、無奈且痛苦,因為這不只是影響了許多與本人ㄧ起努力的夥伴與工作計畫,也影響了本人所公開聲援的計畫,並對本人個人名譽造成傷害。

 

本來本人不打算提告也不打算回應,理由是林小姐在他臉書上一直自述有身心上的狀況,如果提告或是發聲明,除了是在網路上各自公審對方,對方還需跑法院面臨精神壓力。我並無意增加他身心上的壓力。這幾天來,為了想辦法還原當天的狀況,努力翻閱各種紀錄證明自己當天行程,同時還要繼續手上的各項工作,並花時間拿證據跟一起努力的夥伴們說明,真的非常痛苦。任何人只要有過被指控一件與事實不符的事,卻必須要自行去想辦法證明不是如此,而非指控的人負責證明,都必定能理解這樣的痛苦。本人自己這幾天來因網路公審多日來遭受的一切痛苦,並不希望她也同樣也遭受一次。

 

他的文中所描述的情事,和實際狀況有非常大程度的不符。很多當下的對話,可能只有在法庭上對質才能還原,但客觀上,本人跟林小姐碰面的地方,不管是在和平東路的大馬路上(國家教育研究院門口)、建中校園內、建中大門跟歷史博物館中間的南海路停車處,都是在週日下午尚未日落,人來人往之處,已經刻意挑選了非常公開的場合來避免相關可能的非議。正常的狀況下,一般人也應該無法做出什麼違反對方意願的舉動,或也不太會想在這樣的情況下,有進一步的接觸。當天本人也沒有做出包含所謂強吻等任何不當的肢體接觸。停在大馬路邊、人來人往、車門未鎖的狀況下在車上談話,試問要如何強迫對方做任何事情?

 

另文中提到,本人拿出 iPhone 5S 放 Fix You 這首歌,本人已經使用 iPhone 6 一年多,且 Fix You 這首歌是4/23本人在個人臉書上張貼的動態,實在不解為何在他文中,許多是我在臉書或粉專上寫的話語,會被一併寫在裡面。印象中,當天或隔天,他發了一封內容奇怪的訊息給本人,本人驚訝之餘回覆他你還好嗎,他還回信跟本人道歉,說上一封訊息太兇了。(但本人無法取得完整訊息,因為不知何時就被莫名封鎖了)就在本人始終不理解發生什麼事情的狀況下,這篇文章就在近一個月後發出。

 

文中用類似小說的筆法描述的狀況,也讓本人非常驚訝。人的記憶很有限,但近一個月前在車上短短相處的幾分鐘,竟能出現如此鉅細靡遺,但與事實不符的描寫,更是讓本人不解。希望林小姐可以再好好回想一下當時實際的狀況。

 

對方若認為本人有任何不當舉措,本人希望能尋求正式管道處理,這才有基本的程序正義。但基本的程序正義並沒有發生,轉貼的人也極盡加油添醋妨害本人的名譽與努力的計畫。該文或底下留言的指稱皆已嚴重影響我個人、我所關愛的人,也傷及許多無辜的人事物與公益計劃。

 

幾經思考後,只能在極大的痛苦下,被迫決定對林小姐提告,並對與幾名與我先前有嫌隙,卻趁此機會非常努力轉貼並加油添醋、且指稱是本人的人等提告。但顧慮林小姐的身心狀況,若林小姐有意撤文,本人將會對他撤告。

 

本人不會針對撰文內容回覆,因為時值敏感之際,我已將實際狀況與律師及精神科醫師說明並整理完畢,但我們不公開回覆。因為如此就淪為雙方用網路互相公審,我們已經接受過這樣的凌遲,不希望對方也遇到一樣的事,影響對方的身心狀況。本人也理解女性在許多處境下確實較為弱勢,但對方提出這樣的指控,卻不論證據,也不管任何程序正義,這真的是我們追求的性別「平權」嗎?即便最後調查還原真相,對本人的傷害也以既成,難以補償。

 

現在我們只能透過提告來間接還原事實。這是對於「程序正義」的基本堅持,也是我們努力設想,對於相關當事人身心狀況傷害最小的方式。我們會盡力搜集相關證據,在合法的狀況下揭露。目前已將手中證據交由律師及檢察官調查,相關細節偵查中依法不便公開,我們將全力配合調查,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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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要感謝所有和我一起工作夥伴在我們搜集相關證據後的力挺,以及所有願意至少不會未審先判的朋友。你們的所作所為,已經比太多高舉各種大旗,卻連基本程序正義、證據原則都不顧的人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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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柳林瑋 強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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