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是仰賴司法,無法帶來救贖 —— 馮滬祥性侵案告訴我們的事

劉燕玉 2017年05月19日 00:00:00
這篇不是要談房思琪,至多也只能透過馮滬祥案的衍生案,回頭思考房思琪們的處境。(翻攝自YouTube@Readmoo電子書)

這篇不是要談房思琪,至多也只能透過馮滬祥案的衍生案,回頭思考房思琪們的處境。(翻攝自YouTube@Readmoo電子書)

這篇不是要談房思琪,至多也只能透過馮滬祥案的衍生案,回頭思考房思琪們的處境。而這篇也不是要控訴司法體制如何的袒護黨國權貴,「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而是要說,司法能為性侵受害者討回的正義其實很有限;我不會說這是制度的缺失,而會說是司法的極限。

 

在作家林奕含自殺、房思琪的故事引起廣大討論之際,報載,前新黨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在馮滬祥被定罪後,友人與家人也因偽證罪被定罪判刑。

 

大多數人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欣慰,當然也有人憤慨正義來得太晚,再加上加害者馮滬祥根本關沒幾天就假釋出獄了,這些判決根本沒有實質的懲罰意義,但這些都不是我討論的重點。

 

我沒有反對將馮滬祥及其偽證共犯繩之以法。我要說的是,這個判決除了最低限的司法正義之外,它曝露了更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細緻思考討論,而這些問題會逼迫我們面對法律的極限、人性的極限、正義與倫理道德的難題,這對每一個人都是嚴厲的考驗。

 

因為馮滬祥是個搞出台大哲學系事件的國民黨極右派權貴,而外籍移工是社會上弱勢中的弱勢,這件性侵案算是相對單純: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就是黑白分明的權力與宰制,沒有親情愛情或友情,因而面對如此令人髮指的案件,我們很容易在是非黑白正邪之間輕易選擇舒適的位置。但絕大多數的性侵案不是這樣,也因此被媒體報導、進入司法程序的性侵案其實成案比例非常低。

 

簡單說,這件共犯偽證案牽涉的層面有多廣,性侵受害者必須承受的壓力就有多大。我們必須了解「偽證罪」傳達的深層意涵,才可能真正了解性侵案受害者孤立無援的處境。

 

司法介入性侵案件的弔詭之處就在於,司法是一把雙面利刃;不論是針對加害者或者偽證共犯,法律越嚴罰越重,同時也就使被害者承擔的壓力與生命風險變得越高。當司法正義的成本水漲船高,高過被害者所能承擔時,結果往往是將性侵被害者更進一步推向無光的死角。

 

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人能瞭解,為何法律不宜將性侵犯判處死刑 —— 要是性侵和殺人都一樣判死,那麼性侵犯更可能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被害者殺掉滅口算了。 將性侵犯的偽證共犯一起判刑也一樣。實際上絕大多數的性侵案是發生在家庭、學校、親友熟人之間。我們想像一下,今天如果性侵案的加害者是家中長輩親戚,那麼當受害者向家人反應、公開時,性侵被害者與家人親戚就要面臨這樣的考驗:

 

「你如果去舉發,媽媽阿公阿嬤阿姨就會被傳去法庭作證。要是阿公阿嬤阿姨都說舅舅沒有做,是你亂說,或者他們根本拒絕出庭作證,那舅舅會罪證不足判無罪,你告也沒有用。」

 

「如果妳一定要去驗傷驗 DNA 堅持告下去,最後舅舅有罪去坐牢,那阿公阿嬤會很傷心。表弟表妹年紀還小,你非讓他們的爸爸坐牢不可嗎?家族中的其他舅舅阿姨、表兄弟姐妹也不會原諒你,未來媽媽過年也沒辦法回娘家了,因為大家都會怪她,家族聚會氣氛會很差,而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要是阿公阿嬤媽媽都替舅舅做偽證,最後全部一起被判刑,那你就是害阿公阿嬤媽媽都和舅舅一起被關。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這時候,你想,家裡的父母親戚會怎麼抉擇?你想,在面對這種家庭親情倫理難題時,性侵受害者會如何抉擇?誰有辦法承受這種壓力?

 

性侵案固然罪大惡極,但法律所能到達的天空有限,而且不是不會使被害者為了追討正義,反而付出更大更慘痛的代價。性侵被害者的救贖與正義,其實難以透過司法來追尋。司法不能不做是非對錯的審判,但司法只是正義的底線,卻不是,也無法成為救贖的來源。

 

我們若只想仰賴司法重懲性侵犯來追求正義,那麼這些龐大的壓力就會全部落到被害者身上,讓他們獨自承擔這些抉擇的艱難。換句話說,你我都只是簡便地透過司法來自清,來切割自己在性暴力結構中扮演的共犯角色與責任。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那個夾在加害者與被害者中間無所適從的父母舅舅阿姨。造成性暴力事件背後的整個權力結構一旦被攤開來細細檢驗,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思考自己在這個結構中站在什麼位置,面對什麼情境,會如何抉擇與行動,還有付出什麼代價。這些難題我自己沒有答案,也不期待現成簡便的答案,我想大概也沒有人能輕易回答,但如果不去面對與深入細緻討論,從這些反省中批判挑戰那個我們自己也深入其中、無法脫逃的權力與共犯結構,那麼定罪一個馮滬祥也好,一個李國華也好,都無法幫助下一個房思琪,反而可能讓房思琪們更無助更痛苦。

 

※作者為自由譯者、哲學星期五高雄策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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