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1期簽約截止。(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1 期簽約辦理情形,經濟部表示,6 月 30 日為第1期獲配業者向經濟部申請簽約期限,共 6 家廠商、7 座風場有資格簽約,目前共有 5 家業者向經濟部申請簽約,上述業者皆表達簽約意願,惟部分業者考量專案財務規劃、履約保證金繳納、契約文件簽署作業等簽約前置準備作業,希望能展延申請簽約時限。
經濟部也提到,將視個案因素予以協助,惟上述前置作業展延期限則以 2 個月為原則。另部分業者則說明因分配場域規模較小,不符經濟效益,又或因財務規劃、專注現有案場為首要任務等商業考量,因此放棄第一期簽約,惟表示將持續投入參與第二期規劃。
第一期簽約業者的完工併網時間為 2026 年、2027 年,經濟部將積極協助業者如期完工併聯,同時也將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建構友善開發環境。至於本期未簽約場域空間,經濟部也將開放供業者參與區塊開發第二期作業,而第二期獲選業者預計於 2028、2029 年完工併網。
據了解,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投資開發的渢妙風場,在 6 月 29 日搶先其他業者簽約,提交行政契約簽署所需的必要文件,並備足新台幣 10 億元的履約保證金。
CIP 指出,他們將與政府共同推動台灣離岸風電穩健發展,實踐能源轉型與淨零碳排的目標,也期盼政府加速處理四大行政議題,包含支持購電方強化其信評、建立合理的備用供電容量機制、 優化電業執照取得前之售電收益及綠電憑證程序、加強跨部會協調以加速關鍵許可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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