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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文風:同婚尚未成功 我們仍須努力

歐陽文風 2017年05月26日 00:00:00
同婚釋憲之後,反同基督徒是不會從此罷手的,同志的命運也不會因為有同婚而立馬有一百八十度的改善,因為對同志的偏見,恐同的文化,不會馬上消失。(攝影:李隆揆)

同婚釋憲之後,反同基督徒是不會從此罷手的,同志的命運也不會因為有同婚而立馬有一百八十度的改善,因為對同志的偏見,恐同的文化,不會馬上消失。(攝影:李隆揆)

台灣同婚釋憲案,全球媒體高度關注,大法官判決《民法》未允許同婚因此違反《憲法》第7條及第22條平等權及婚姻自由的保障,結果規定立法院必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否則同性伴侶就可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簡而言之,台灣同志最遲可在兩年後合法結婚;換言之,雖然有關判例屬亞洲第一,但如果越南或日本,或任何亞洲國家在台灣立法院完成修法的兩年內承認同婚,台灣則不是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婚的國家。職是之故,如果此時認定台灣是亞洲第一個接受同婚的國家,恐怕仍言之過早。

 

但無論如何,524同婚釋憲案的結果,依然鼓舞靈魂,振奮人心! 只是,我們切切不要以為台灣同志前途從此一片光明 。因為法律可以解決歧視的問題 (discrimination) ,但不能解決偏見的問題(prejudice);社會可以立法禁止歧視,但不能立法解決與禁止偏見。這是因為歧視屬於行為的層面,但偏見則屬於態度與思想,不是法律條文可以簡單解決的問題。這亦是為甚麼雖然美國在1964年通過民權法案,禁止種族隔離政策,但種族主義的問題至今依然是美國社會的大問題,甚至連歐巴馬被選為第一位美國黑人總統之後,與種族主義有關的仇恨罪案依然不斷,依然還是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與異族通婚,因為偏見往往需要好幾代人的努力才可能消滅。

 

反同婚的台灣人,尤其是因為宗教而反同反同婚的基督徒,是絕對不可能因為同婚釋憲案的結束而停止反同反同婚。美國的保守基督徒至今許多還是繼續反同,甚至依然不斷造謠反同婚,因為他們反同婚從來不是基於科學的事實,而是基於宗教信仰,因此怎麼可能說改就改?說變就變? 

 

對這些保守的反同基督徒而言,反同反同婚最重要的理由,甚至唯一真正的根據是聖經,而他們認為聖經就是神的旨意神的話,因此科學算甚麼?社會學算甚麼?心理學算甚麼?他們最重要的理由是神反同反同婚,把神搬出來,你還能說甚麼?你是誰,憑甚麼和神辯論?神說一就是一,說二就二,說你不對就是你不對,不用舉例,不必講理,不需證據。這種心態不知造就多少歷史悲劇,不少科學家因此被活活燒死。但,不幸的是,這正是時下許許多多反同基督徒的心態!

 

我可以預見,在未來同婚成為事實的兩年時間內,台灣反同基督徒不但不會消音,恐怕手段越激烈,言詞越無理,手段更詭譎卑鄙! 

 

我在美國20年,親眼目睹美國反同基督徒的反同手段與策略的演進,見証他們如何創造,煽動和加深美國人對同性戀的偏見,發動一次又一次的公投,從反「禁止歧視同志"」到反同婚,然後到利用宗教自由之名打了一場又一場與反同和反同婚有關的官司,從一個州到另一個州,從一般語無倫次的汙衊,到利用最近面對學界批判的 University of Texas 社會學家Mark Regnerus有關同婚家庭的研究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醜化同志家長,合理化反同婚,令人嘆為觀止!

 

為甚麼美國反同基督徒最喜歡公投,但最怕法庭與支持同性戀者面對面辯論?

 

原因其實太簡單了,因為在公投時,你不曉得選民的反對理由,選民也根本不必交待他們的反對理由,選民的反同反同婚的理由,縱使是偏見與不實謊言 ,完全不重要,也不會被挑戰。 但在法庭上就不一樣了,正反兩方必須要提呈証據,包括專家學者的供証,而這些專家學者,無論正反兩方都必須出庭接受正反兩方律師的盤問或交互詢問 (cross-examination),所有的供証與發言都會記錄在案,誰是誰非,縱使不能因當時文化而馬上看得出來,但往往後來一目了然。

 

但公投可以是民粹,只是立場的表態,完全可以逃避理性的批判!而且,在法庭供証必須宣誓不能說謊,否則一旦發現與事實不符,可被判藐視法庭。這一點,在美國可能是最重要與同婚有關的案件 Hollingsworth v. Perry 一案中,可見一斑,支持同婚的一方傳召17名証人出庭,分別為8位一般証人,9位專家學者,但反對同婚的僅有兩名証人!懸殊之大,你以為是甚麼原因?不是反同婚的一方不願有更多証人,而是他們本來要傳召的專家學者,後來自願退出 ; 沒有退出的兩位,從法庭記錄可以輕易發現,他們在接受對方律師交互詢問時,窘態百出!了解這一點,  我們恐怕就不難理解為何台灣反同人士要公投! 

 

美國反同基督徒動不動就把天災人禍歸咎同運,怪罪同性戀。1998年,迪士尼世界慶祝同性戀日,佛羅利達的奧蘭多市升起彩虹旗, 反同大將Pat Robertson 牧師怒火中燒,破口大罵,甚至說這將會帶來一連串的天災,甚至包括可能令流星撞地球: 

Pat Robertson: I would warn Orlando that you're right in the way of some serious hurricanes,and I don't think I'd be waving those flags in God's face if I were you. This is not a message of hate; this is a message of redemption. But a condition like this will bring about the destruction of your nation. It'll bring about terrorist bombs; it'll bring earthquakes,tornadoes,and possibly a meteor.

這種喪失理智的言論在美國保守基督教界根本平常不過!我不認為台灣的反同基督徒會比美國反同基督徒的層次更高 。我相信從現在開始,台灣的任何天災人禍,對這些反同基督徒而言,都是台灣違反神的旨意的如山鐵證! 

 

同婚釋憲之後,反同基督徒是不會從此罷手的,同志的命運也不會因為有同婚而立馬有一百八十度的改善,因為對同志的偏見,恐同的文化,不會馬上消失。我們必須不斷地進行教育的工作,包括自我教育,甚至自我批判,因為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的盲點,同運人士也不例外,我們可以轉個身從受害人的身份變成施害人或歧視的幫凶,我們可以很輕易地換了課題,就換了腦袋。我不只是在說別人,我也是在提醒我自己! 

 

在全球化的時代,我們不可能繼續只是關心自己國家的事,我們不只應有全球視野,我們必須有關懷天下眾生的胸懷 。我誠懇希望台灣人不只有一天在維護婚姻平權上真的成為亞洲第一,甚至能帶動亞洲,影響亞洲!雖然目前全球有超過20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但全球有超過200個國家的同志沒有婚姻平權,有近70個國家,同性性行為仍然屬於刑事罪,而其中8個國家的同志會面對死刑!

 

當我們在歡慶台灣524釋婚案的判決時,願我們亦能環顧世界,愛人如己,不只愛台灣人,然後提醒自己-革命尚未成功,我們仍須努力!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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