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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變與不變》讓他們做自己: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

曾蘭淑 2017年06月07日 07:01:00
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Janusz Korczak)。(照片:柯札克博物館,後製:李明維)

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Janusz Korczak)。(照片:柯札克博物館,後製:李明維)

4月,我在台中公共資訊圖書館看了「波蘭兒權展」。讀者們是否感到納悶:波蘭(華沙)貿易辦事處向台灣人民介紹波蘭引以為傲的特色文化,居然是介紹一百多年前的1位孤兒院院長柯札克(Janusz Korczak)?

 

波札克人稱老醫生

 

雅努什‧柯札克是何許人也? 原來他不僅被波蘭人尊為波蘭兒童人權之父,1989年聯合國制定的《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受到柯札克的哲學與教育理念深遠的影響,1979年柯札克百年誕辰時,聯合國宣布當年為「國際兒童年」。我發現,就是現今,柯札克很多想法,也如沂水春風般,提醒為人父母的我們如何與孩子相處。

 

柯札克是出生在波蘭的猶太人,他是小兒科醫生,1905年在日俄戰爭中成為軍醫;隨後他認識一生的事業夥伴史蒂芬‧維琴絲卡(Stefania Wilczyńska),與她為猶太孤兒創立了「孤兒之家」。二戰爆發後,柯札克為了陪伴孤兒院的孩子,拒絕離開猶太人隔離區,最後與孤兒院的孩子一起在集中營遇難。

 

戰亂寫出時代的悲劇,也產生愛與理性的力量。

 

二次大戰時德國與從中得利的俄國大肆搜刮波蘭經濟戰爭物資,屠殺波蘭人民。德軍更在波蘭建造集中營,進行種族屠殺,有60萬波蘭小孩被屠殺,數十萬人被帶至德國做苦工,以及蘇聯共產主義的摧殘,1989年波蘭民主化時,特別致力於兒童人童的保護,就是烽火連天背景下產生翻轉時代的價值。

 

 

波蘭國內更有設立波蘭兒童人權監察使(Ombudsman for Children’s Rights),每5年由國會選任的一人獨立機關,負責兒少權益的通報案件,具有像檢察官一樣權力,可以提出告訴,要求公權力機關提出報告,對負責兒童政策的權力機關提出警訊,兒童受到暴力的案件,更是兒童監察史監察的重點。

 

台灣目前缺乏「行政院層級」的兒少權利專責機關,遭到許多兒少團體詬病,或許設置兒童人權監察使,來促進兒童權益,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波札克的兒童人權理念

 

柯札克的教育理念,在當時是先驅,在現今也未落伍。例如他個人在兒童人權的教育理念,落實在柏林與波蘭創立的孤兒院,有點類似「兒童共和國」(Republic for children),有議會、法庭與報紙,簡單講就是以兒童為主體,讓孩童學習自治。

 

例如「兒童議會」由院童議員訂定院內的規矩,「同伴法庭」由兒童法官審理院中的各種疑難雜事,法庭的核心是「原諒」,給孩子改進的機會,就像《兒童權利公約》第40條精神,給孩子改過自新的機會;柯札克的理念也提醒現在父母,處罰孩子時,是否只注重管教,卻沒有與孩子討論為何處罰?如何改進?

 

 

例如兒童議會有一個提案:「確實履行義務(例如夏天打掃庭院,冬天鏟雪),就能得到明信片做獎勵」,從履行義務的生活訓練上,無形中塑造孩子對社會的看法。我相信,現在父母為了讓孩子好好念書,不再讓孩子分擔家務,失去培養孩子分擔責任、建立勤勞習慣的好機會。

 

柯札克創立「我們的家」報紙,讓孩子知道關於孤兒之家的消息,「如果有不好的事,也要寫下該如何讓它變好」。現在的孩子不再讀報,學校也忽略讀報教育的力量,提醒父母,何妨再鼓勵孩子閱讀國語日報等優質的兒童讀物。

 

柯札克相信,孩子除了衣、食、住無缺外,應該給孩子最大的自由和絕對的信賴,他在1928年寫的《孩子該被尊重的權利》一書中說:「孩子是理性的,他們非常明白自己的需要、困難與障礙,所以與他們相處,不需要專制的規定或苛刻的控制慾,而是互信、理解、合作」,他們我們和孩子講理,孩子就會回答我們」。

 

 

我們為人父母的,並不總是傾聽孩子的意見,常是父母親:「我希望你念台清交,你就要念台清交」。柯札克認為「只有孩子最了解自己」,他相信孩子可以透過自身的參與和共同的討論,來決定如何發展自己,以及在共同生活的場域中,達成自治與自理的目的。

 

因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12條規定兒童的表意權:「當大人處理與兒童相關的事情時,應先聽聽兒童的意見再做決定」。現在台灣很多父母離婚,九成由父母決定扶養權,只有大人說了才算數,就不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兒童不應該是成人的附屬品。

 

讓兒童「做自己」

 

柯札克教導大人與孩子對話的方法,他說:「仔細傾聽,克服恐懼,向孩子解釋困難的事物,形塑孩子的想像,給他們安全感」,他認為這是教育孩子,教導孩子認識世界、建立人際關係重要的方法,對小小孩就唱搖藍曲,對大一點的孩子透過說故事或對話的方法,他認為故事是形塑孩子人格、適應世界很好的管道。

 

現今的社會,對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都有了明文規定,而且因著柯札克人權始於兒童的理念,讓成人了解到,必須放手,兒童有「做自己」的權利。縱使教育兒童的理念,依不同理論而有所改變,但不變的是,柯札克的教育理念:「尊重孩子,站在孩子的立場去思考,讓孩子用自己的方法思考世界」,在現今的社會仍然適用。

 

波札克也是著作等身的作者,台灣目前就有林蔚昀翻譯《如何愛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的教育札記》一書,對波札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進一步閱讀;父母教孩子認識《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台灣展翅協會出版「我們都應該知道:認識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繪本,各公立圖書館都可以借閱。

 

 

 

(編按:《世界的變與不變》專欄隔周推出,由英國諾丁漢大學國際關係博士、現任台灣展翅協會政策研究專員曾蘭淑執筆,她以另類角度觀察國際現勢與潮流,提供讀者深入淺出、全面的國際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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