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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10年終通過 日本「共謀罪」法案制定始末

林思怡 2017年06月17日 08:36:00

日本15日通過《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未來政府與警察可在「預謀階段」逮捕人民,以阻止犯罪發生。外界擔心法案賦予政府與警察更大權力,人權自由因此遭受侵害。

 

日本媒體《NHK》為此撰文回顧《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制定的始末。

 

 

 

延伸閱讀:加強防範恐怖主義 日參議院通過「共謀罪」法案

 

 

多次催生不成

 

2003年自民黨、公民黨、共產黨和當時的民主黨(現與維新黨合併為民進黨)在國會例會上通過《國際組織犯罪防制條約》,當時執政的自民黨為依照條約內容擬定國內法,首次向國會提出設立「共謀罪」法案的提議。

 

然而提議卻伴隨兩次的眾議院解散不了了之。

 

 

2005年國會的特別會議上第3次提出「共謀罪」法案,議員花超過30小時審議內容。根據當時的法案,只要「團體」中有人具犯罪意圖,也就是說只要有「共謀(同謀)」的行為發生,政府和警方即可依法處罰。

 

對此,無論是執政黨或在野黨都表示疑慮,擔心法案定義過於模糊抽象,可能導致社運團體也被認為犯罪者。有鑑於此,各黨議員將處罰對象縮至「犯罪集團組織」,而除了組織成員「合意」以外,還必須有一定的「準備行為」,才會被判處罰刑,不過修正案提議一出現,仍出現意見分歧的狀況,就這樣連審議程序也沒舉行,法案又隨著2009年的眾議院解散胎死腹中。

 

民眾上街抗議。(湯森路透)

 

為國際賽事預備

 

未料安倍政府以2020東京奧運和帕運會為由,將「共謀罪」更名為「恐怖攻擊準備罪」,修改定罪條件後,向國會提出新法案。在國會正式討論法案前,該提案於參眾兩院的預算委員會上都掀起十分激烈的論戰。

 

另外,最早的法案中羅列600多項罪名,包含恐怖行動、司法妨害、藥物使用等等,公明黨表達出民眾對此感到不安的心聲,3月提出的修正案便將罪項縮減至277條。

 

5月19日的眾議院法務委員會上,自民黨、公明黨和日本維新會研議,在法案中訂出附則,規定調查「恐怖攻擊準備罪」的嫌疑犯時,必須錄音或錄影。法務委員會也審議各界提出的質疑和顧慮,前後費時超過36小時。最後仍不顧民進黨和共產黨反對,23日眾議院裡自民黨、公明黨和日本維新會多數贊成通過修正案,並送至參議院。

 

 

不敵多數 反對黨潰敗

 

參議院5月29日召開集體會議,首相安倍晉三亦慎重出席,回應法案成立目的和外界質疑。直至近期,反對黨自13日下午對負責答辯回應的法務大臣金田勝年提出問責決議案開始,又對金田提出不信任案還有法務委員長的免職決議案,14日則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表現對抗的堅定決心,但最後皆遭多數否決。

 

最終,參議院15日上午跳過法務委員會表決,由保守派為主的自民黨、公明黨和日本維新會直接在集體會議上以多數優勢通過《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預計7月11日正式上路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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