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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機炒股案更二審判八個月 傅崐萁反擊批小英操控司法

上報快訊 2017年06月21日 13:18:00
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內線交易炒作合機公司股票案,更二審減刑為九個月,但傅崐萁認為這是政治審判,不服判決決定再上訴。(攝影:葉信菉)

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內線交易炒作合機公司股票案,更二審減刑為九個月,但傅崐萁認為這是政治審判,不服判決決定再上訴。(攝影:葉信菉)

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2003年親民黨立委任內,因內線交易炒作合機公司股票案,法官批傅崐萁身為中央級民意代表,竟無視政府法令,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股票交易市場,但考量他和其他被告以上千萬元與投保中心和解,更二審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1年4月徒刑,因刑事妥速審判法和減刑條例規定,減為8月,併沒收6302萬元不法所得。

 

對此,花蓮縣長傅崐萁深表不服,決定上訴到底力爭清白,傅崐萁表示,此案很清楚看出是政治審判,蔡英文總統高舉著司改大旗,實際上則是操控司法,打擊政治對手。

 

傅崐萁還說,從判判決書中的論述內容,出現激烈與情緒性文字,這在過去,本案在偵審過成判決根本沒看過,顯示法院合議庭在判決書文字論述,似乎以便日後作為在有意參選公職或台北市長時,做為對手打擊他文宣的武器。

 

這起案件已偵審12年,此案更一審時,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傅4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傅不服上訴,二審改判3年6月,併科罰金4000萬元。傅又再上訴,以1483萬元與證券投資人和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和解,但更一審認定傅崐萁透過一名鄭姓金主下單,買賣其中200張,判他1年6月徒刑,且適用減刑條例減刑為9個月,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

 

合議庭法官認為,傅崐萁智識程度甚高,認為他當立法委員多年,又有多年買賣股票經驗,智識程度明顯高於一般社會大眾,對政府禁止炒作股票行為應認知清楚;且當時是中央級民意代表,應謀求國家、社會及多數民眾最佳利益,不能僅因牟取一己私利,而置廣大投資人權益及集中交易市場秩序於不顧,竟無視政府禁止炒作股票法令,知法犯法,接續與合機前董事長楊愷悌、余素緣等人拉抬合機公司股票股價,又夥同股市分析師張世傑炒作股票,使股票因炒作而扭曲股票價格,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市場。

 

傅崐萁認為,當時法院判傅九個月,本可宣告緩刑,之後,更二審因適用「速審法」,非但沒有减刑至1/2,一反常態僅減一個月,也未宣告緩刑,尤其刑度更比主要被告還要重,實在有違國內司法判例常態。

 

傅崐萁又說,國內企業大亨判刑2年都予緩刑,這件10餘年陳年老案,却用大動作宣判,意圖非常明顯,所以決定上訴到底,還自己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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