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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復工 北市府同意19項施工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09日 20:15:00
遠雄上週向北市府提出防災維護工程項目共計28項,北市府9日決定同意17項、有條件同意2項,9項不同意;林洲民表示,遠雄之後必須將施工計畫書送至北市府,經同意後才可進場施作。(攝影:葉信菉)

遠雄上週向北市府提出防災維護工程項目共計28項,北市府9日決定同意17項、有條件同意2項,9項不同意;林洲民表示,遠雄之後必須將施工計畫書送至北市府,經同意後才可進場施作。(攝影:葉信菉)

大巨蛋停工一年多,遠雄上週向北市府提出第一階段的防災維護工程項目共計28項,北市府9日下午招開大巨蛋例行會議後,決定同意17項、有條件同意2項,另有9項暫不同意;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遠雄之後必須將施工計畫書送審至北市府,經同意後才可進場施作,但施工計畫可分部分提出,不需要一次提送。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與遠雄開會達成兩個共識,第一是遠雄同意施工項目「不是備查,是送審」;第二是遠雄要送施工計劃書,經都發局確認後,才可進場施作。

 

林洲民說,遠雄8月5日來函申請28項施工項目,經各建築、土木等各公會代表及專家討論後,同意遠雄有條件施作2項。同意施作17項,包括全區檢修、防火、防洪、抽排水系統等相關工程。

 

林說,另2項是有條件施作,第一是巨蛋棟屋頂鈦板工程僅同意施作3樓以上,因為市府日前提出的減量方案,大巨蛋1樓與2樓外圍需改為半開放空間;第二是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工程不含樓梯,因當初勒令停工的原因就是樓梯數目與建照圖不符,目前樓梯數量還在審查中。

 

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表示,遠雄巨蛋公司是依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而施作相關工項及設備或措施,一切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原則,繼續依原定施工計畫施作。

 

楊舜欽指出,施工工項同樣依裁定書所寫明,為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安全項目,以維持公共安全。北市府都發局今要求遠雄補充資料,遠雄將依會中決議提交給市政府;另9項施工項目要求遠雄補充資料,以及都發局所說的施工計畫書,遠雄早在8月5日提送細部工項內容時已說明,遠雄會儘快提交供與會專家參考。

 

他說,遠雄尊重且按照裁定意旨,按實際狀況分階段執行,第一階段施作項目為停工損害修繕工程、結構體工程、屋頂工程、帷幕牆工程、排水工程及看台工程等;至於法院裁定否准停止執行部份,遠雄巨蛋公司依裁定不予施作。

 

他強調,由於施工計劃繁雜且工項眾多工區龐大,為避免因操作計畫而影響公安及加速效率,都發局同意遠雄可分階段提送;對於在工程中有其他涉及工地安全項目,也可分階段提交,將有助於效率和實際操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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