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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宣導期太趕 台中市再給3個月準備

上報快訊 2017年07月01日 16:53:00
勞動部日前宣布,「一例一休」自7月起進入檢查期;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則表示,鑒於新法細則6月16日才公布,市府決議,將從7月起再給予3個月的準備期。(攝影:李昆翰)

勞動部日前宣布,「一例一休」自7月起進入檢查期;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則表示,鑒於新法細則6月16日才公布,市府決議,將從7月起再給予3個月的準備期。(攝影:李昆翰)

中央、地方不同。勞動部日前宣布,「一例一休」自7月起進入檢查期;不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認為,考量勞方必須根據實行細則,而新法細則6月16日才公布,市府決議,將從7月起再給予3個月的準備期。

 

勞動部日前表示,《勞動基準法》新制自7月起,將進入檢查期,並強調「倘若雇主違規依法就會處理,該罰就罰。」但台中市勞工局則認為,《勞動基準法》的細則到6月16日才公布不久,將再給3個月的準備期。

 

中市勞工局解釋,考量勞方必須根據實行細則,來進行內部人事制度及差勤系統調整。即日起,將給予事業單位3個月合理的準備作業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中市府也將配合勞動部採輔導及檢查並行策略,事業單位因未及配合修正而致有違反新修規定者,仍先行輔導,督促業者調整改善符合法令規定。

 

中市勞工局也指出,過去6個月來一例一休新制的宣導輔導略見成效,但後3個月的輔導期過短,輔導家數僅有1200家左右,目前仍有多家事業單位申請輔導中;為積極輔導、協助事業單位,市府持續辦理相關宣導及輔導外,也將強化高風險產業的輔導及分級檢查機制。

 

至於高工時行業,例如:客運、運輸物流、醫療、餐飲、保全及物業管理等業者,中市勞工局表示,將優先加強輔導檢查,瞭解後將進而協助解決實務運作問題,同時檢視其現有制度,提供兼具專業性、客製化的調整建議,以健全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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