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育立專欄:水到渠成 同婚合法化在德國終於實現

林育立 2017年07月04日 00:03:00
德國國會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兩人」一生的結合,同志族群在奮鬥多年後終於能光明正大結婚。(美聯社)

德國國會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兩人」一生的結合,同志族群在奮鬥多年後終於能光明正大結婚。(美聯社)

德國的人口有六成是基督徒,不過民調顯示超過八成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近日德國國會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兩人」一生的結合,同志族群在奮鬥多年後終於能光明正大結婚,趕在九月大選前通過同婚法案,正好也為競選連任的總理梅克爾拆除了一顆未爆彈。

 

德國的同婚運動最早可追溯到一九九二年,當時全國的二百五十對同性伴侶,刻意選在同一天到戶政單位登記結婚,成功引起輿論關注。二〇〇一年,致力改革的左派政府通過專法《伴侶法》,同性伴侶從此可以去戶政單位登記、冠同性、並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外國伴侶也享有居留權,堪稱是同志平權運動的里程碑。

 

公眾人物出櫃能提高社會對同志的接受度。左派社民黨的沃維萊特(Klaus Wowereit),十六年前在競選活動上公開宣示「我是同志,這沒什麼大不了」,勇敢打破政壇的禁忌,對自己性向的坦誠最後竟讓他說服選民,選上首都柏林的市長。德國另一大城漢堡的市長、政論節目的主持人、國家足球隊的隊員等公眾人物,此後相繼出櫃,外交部長出訪各國同性伴侶也隨行在側。如今德國完成登記的同性伴侶已經有四萬多對,柏林等地的基督教會去年也開始為同性伴侶證婚。

 

值得一提的是,在強化同性伴侶的權利上,德國的聯邦憲法法院往往能呼應社會開放的趨勢,扮演著前導的角色,這點顯然給台灣大法官會議最近的釋憲案帶來啟示。透過一次次的判決,從財產的繼承、共同報稅的優惠、遺屬年金的給付、到關係結束後的贍養費,同性伴侶的權利義務與一般異性戀的婚姻無異,「婚姻平權」只差臨門一腳,剩下「正名」以及無法共同收養子女的差別而已。隨著大選逼近,朝野政黨最近更紛紛表態支持同婚,讓爭取連任的梅克爾備感壓力。

 

這也是為何梅克爾迫於情勢,上週一在婦女雜誌主辦的一場對談中,一改過去反同婚的立場,公開表示開放她所領導的保守黨「基督教民主聯盟」議員憑「良知」投票,直言之,就是在同婚議題上不再以黨紀來約束。梅克爾一鬆口,國會立刻趕在週五會期結束的最後一天,以近三分之二的壓倒性多數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為同志平權運動跨出歷史性的一步,從此婚姻不論是異性或同性兩人的結合,在法律上完全平等。

 

梅克爾迫於情勢,一改過去反同婚的立場,表示開放她所領導的保守黨「基督教民主聯盟」議員憑「良知」投票。(湯森路透)

 

從投票結果來看,在這次備受全國關注的具名表決中,不少「基督教民主聯盟」的議員的確投了贊成票,梅克爾本人則以「憲法中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為由投下反對票。乍看之下這是梅克爾個人的挫敗,但若我們留意即將來臨的大選就會明白,她反而才是同婚合法化的贏家:她個人的反對票能幫她拉住保守選民的票,而表決結果一如預期,讓同婚再也無法成為選戰時對手攻擊她的理由。目前距離大選僅剩三個月,梅克爾在被政敵逼到牆角的緊要關頭突然掙脫而出,再次證明她高明的政治手腕。

 

※作者為旅德自由記者,著有《歐洲的心臟》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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