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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國際NGO申請聯合國「諮詢資格」  提到台灣要說「中國一省」

仇佩芬 2017年07月30日 18:58:00
國際知名人權組織「ISHR」在今年7月4日發表的更新版指南中,特別提到非政府組織在申請聯合國的文件中,提及台灣時必須以「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才能通過申請。(合成畫面)

國際知名人權組織「ISHR」在今年7月4日發表的更新版指南中,特別提到非政府組織在申請聯合國的文件中,提及台灣時必須以「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才能通過申請。(合成畫面)

中國對台灣國際空間的打壓處處可見,除了要求其邦交國及國際組織不得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之外,限制也擴大到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s)。在國際知名人權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of Human Right,ISHR)」為非政府組織申請取得聯合國諮詢地位而撰寫的教戰手冊《Practical Guide to the UN Committee on NGOs》中,特別提醒有意申請取得聯合國非政府組織諮詢資格的組織,在申請文件提及「台灣」時,務必以「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稱之,否則將無法通過申請。

 

避免惹火中國,台灣竟變成國際「教案」

 

ISHR成立於1984年,長年致力於建構全球人權體系,並支持區域及國際人權運動。鑑於中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日益活躍,ISHR也加強關注中國政府諸多侵害人權的作為,例如非法拘禁維權律師及人權工作者等,一直推動各種要求中國政府改善人權狀況的運動;近來台灣公民李明哲在中國遭到不當拘捕,ISHR持續提出關注。

 

然而即使即ISHR這樣嚴格監督中國人權狀況的非政府組織,在為了協助其他非政府組織申請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UN ECOSOC)諮詢地位而發行的「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實用指南《Practical Guide to the UN Committee on NGOs》」,也不得不特別將台灣的稱謂列為重要教案,提醒非政府組織避免踩到中國的「地雷」。

 

「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實用指南」中,把台灣的稱謂列為重要教案,提醒非政府組織避免踩到中國的「地雷」。

 

根據ISHR於今年7月4日發表的更新版指南,在《申請文件檢查》章節中,特別提出「國家的稱謂」一項,其中提醒申請方必須詳細檢查申請文件及組織網站,若有提及「台灣」,就必須以「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稱之。

 

與「台灣」一詞同樣必須注意的,還包括西藏。指南提醒各組織,在提到西藏時,務必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Tibet Autonomous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在《申請文件檢查》章節中不只提醒申請方必須將台灣稱作「中國一省」之外,包括西藏的用語也必須特別注意。

 

指南中指出,雖然「中國」的地位也具爭議性,但由於聯合國對此並無官方定論,因此不會有理事會成員質疑中國的主張。指南提及,為了提醒申請單位注意,中國還特別在申請問答集中提出「是否認知到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等問題;由於部分非政府組織不願意直接答覆此類問題,只能以「非組織權限能夠答覆」帶過。

 

根據聯合國的架構設計,非政府組織均可申請成為聯合國經社會的非政府組織成員,並申請獲得「諮詢地位」(Consultative Status),但申請必須經過理事會審核批准;若獲得經社會的「全面諮詢地位」(General Consultative Status),則能夠參與經社會所有領域的活動,並獲得提案權。目前參與經社會的非政府組織約3千多個,具有全面諮詢地位的不到十分之一;而另外有「特別諮詢地位」(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獲此資格的非政府組織可以在其特定的專長領域接受諮詢。對有意積極投入國際體系運作的非政府組織而言,取得聯合國經社會的諮詢地位,對組織的影響力具有重大意義。

 

非政府組織均可申請成為聯合國經社會的非政府組織成員,並申請獲得「諮詢地位」,而若獲得「全面諮詢地位」,則能夠參與經社會所有領域的活動,並有提案權。(翻攝自ISHR)

 

根據申請流程,非政府組織依官方格式提出申請文件,由聯合國非政府組織理事會(UN Committee on NGOs)進行審查;由於中國是理事會成員之一,有權直接或透過祕書處對特定申請案提出成員意見或關切,因此一旦有組織未依規定使用稱謂,申請將遭到駁回。此一理事會一年僅有兩次會期,若非政府組織的申請未通過審查,就必須在新會期重新提出申請,直到獲得批准。

 

台灣國際參與,遭紅色勢力圍堵

 

長期處理國際非政府組織事務的外交官員指出,台灣雖然短期內無法參與聯合國,但積極爭取參與周邊組織,或與非政府組織合作,尤其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在國際間非常活躍,政府也有意藉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社會的貢獻,提高台灣的能見度,並爭取國際社會支持。然而在上述限制下,有意參與聯合國經社會運作的非政府組織,若內部有台灣成員,或與台灣有合作項目,就必須處理台灣的定位問題,勢必迫使部分非政府組織在官方文件或活動紀錄中刪除台灣的參與紀錄,對台灣的國際參與形成全面圍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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