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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集體請颱風假造成不便 不是空服員的責任

溫朗東 2017年08月03日 13:35:00
空服員集體請颱風假如果造成任何旅客權益損失,那是因長榮分配權力附隨而來的責任,不是空服員的責任。(攝影:李智為)

空服員集體請颱風假如果造成任何旅客權益損失,那是因長榮分配權力附隨而來的責任,不是空服員的責任。(攝影:李智為)

如果你是長榮的旅客,空服員集體請颱風假,造成你的不便,這是長榮的責任,不是空服員的責任。
 
你的機票錢,是進到長榮的口袋,不是直接進入空服員的口袋。
 
空服員跟所有勞工一樣,能拿到多少薪資,擁有多少假期,獲得多少福利,是長榮的分配權力,也是長榮的責任。長榮分配不當,上班命令不合理,員工可以不合作。
 
你所有損失的權益,都是長榮的分配權力附隨而來的責任。
 
大部分的勞工,相對於資本家,都是弱勢。資本家可以不賺錢一輩子,依然可以過安穩的日子,頂多就是他的下一代沒那麼安穩;勞工沒辦法不賺錢一個月,一個月沒拿到薪水,繳不起房租房貸勞保健保生活各項開銷,一天都過不下去。
 
所以要談薪資要談權益,勞工沒有籌碼。
 
不管是集體請颱風假的「不合作運動」,或是罷工,都是勞工弭平談判地位不對等的必要手段。
 
有人說,有政府,有民代,會幫勞工講話。
 
這些人如今都被打臉了。
 
我們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

 

「如果有人假借名義強迫他人非自願參與申請『天災假』,帶頭者除強制罪外,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將責成轄區檢方儘速調查。」


 
不知道法務部手上是掌握甚麼證據,可以說這樣的話?有甚麼證據可以證明有人「強迫」他人申請天災假?
 
如果說「許多同事請假,不請假好像顯得我不合群,會被同事排擠。」可以符合強制罪的構成要件的話,那麼法務部的說詞,是不是也會讓長榮空服員、讓未來想要爭取權益的勞工不敢行動,「對於被害人之意思自由發生相當之影響」,也可能觸犯強制罪?
 
法務部要不要先「責成轄區檢方調查自己」?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說,要調高籌組工會門檻。
 
他的意思是,你長榮空服員這次抓到了「集體颱風假」的機會,下次真的來搞罷工怎麼辦?先立法防止,讓你工會組不起來。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說,這次是變相罷工,要趕快建立「罷工預告制度」,並且立法規定當天請假人數超出備勤人力時,不得請假,以免影響航空業誠信。
 
陳怡潔啊,你是人民的立委,不是長榮的立委。航空業的誠信受損,不是勞工的責任,是長榮的責任。這很難懂嗎?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說,一例一休加上勞檢,各行各業反彈很大,航空業工時彈性反彈會更大。
 
陳宜民啊,你知道如果沒有勞檢,勞動基準法就像是有刑法沒警察,等於是被架空嗎?
 
我們的媒體,我們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剛接任自由時報總編輯的鄒景雯說:「這是左統幕後操弄,目的是癱瘓運輸、打擊政府。」(很奇怪的是,這篇稿子鄒身份是「記者」,好像當總編輯很不好意思一樣。)
 
總編輯覺得,政府不用監督,勞工反而需要。
 
坦白講,我不喜歡左統,他們追求的理念是假的。中國是資本主義國家,而且是一黨專政的資本主義,所以只要「統」,就不可能「左」。
 
他們的組織也是備受質疑,性侵疑雲不斷。
 
但我不會說支持勞工權益的,全部是左統。
 
如果左統在勞工運動中有很重要的功用,我只會覺得很難過,怎麼台灣人得要讓這樣的人替勞工發聲。
 
我不會去在勞工運動中檢視你統不統,因為,如果統派做的一件事情是好的,對基層勞工有利的,讓台灣人可以獲得尊嚴安穩的,即使那是出於中國左派幻夢,也不會因此變成壞的。
 
陳進興如果捐錢給慈善團體,或許不能赦免他的罪,但不會讓慈善變成罪惡。
 
說到底,如果在台灣可以擁有尊嚴,擁有合理的薪資與發展的空間,誰想去中國?如果台灣大部分人都能懷抱著希望,快樂的工作著,誰又想被統一?
 
如果連合乎規定的天災假都備受質疑,真正的罷工又如何成立?如果沒有辦法罷工,光靠這些資方嘴臉的政府官員、朝野立委、主流媒體…勞工的權益又在哪裡?(文章由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作者為港裔台灣人,辯論人,最愛的城市是高雄。專業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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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長榮 空服員 颱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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