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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案】趙少康證人身分訊後請回  自稱取得中廣正當合法

上報快訊 2017年08月03日 18:32:00
針對中廣案,台北地檢署3日首度約談趙少康,但他現身北檢時強調自己是「證人」,趙秀出傳票表示:「原告是馬英九,我是證人。」(攝影:曾原信)

針對中廣案,台北地檢署3日首度約談趙少康,但他現身北檢時強調自己是「證人」,趙秀出傳票表示:「原告是馬英九,我是證人。」(攝影:曾原信)

檢調現針對三中案重啟偵辦。繼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涉侵占中影減資款3.7億元,上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同屬「三中」之一的中廣交易案,也被行政院黨產會告發,其中中廣董事長趙少康遭質疑當初接手中廣是樁「假買賣」,涉嫌「拿中廣的盈餘買中廣」;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3日首度約談趙少康,晚間傳訊後以回,離開北檢時,趙堅稱取得中廣是經過正當程序,還批說他做無本生意的人,根本是「腦筋壞了」。

 

但他現身北檢時強調:自己是「證人」,記者追問為何是來作證?趙少康卻回應:「原告是馬英九,我是證人。」

 

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當年調查國民黨三中弊案多年,最後認定沒有犯罪事證,將全案簽結,不料,北檢陸續接獲檢舉,全面重啟偵辦後,3日首度就中廣案約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國民黨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9人到案,其中張哲琛及汪海清已列被告,趙少康則在下午3時左右被移送北檢複訊。

 

國民黨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3日遭台北地檢署約談到案,目前列為被告身分。(圖片取自於國立政治大學官網)

 

下午3時許,趙少康自特偵組舊址的北檢五辦至北檢複訊,面對記者詢問,趙強調,今天是以證人身分應訊,他坦蕩蕩,還稱此案「原告是馬英九」,記者追問馬英九是原告後,趙少康出示傳票,顯示馬英九其實是「被告」。

 

國民黨為處理黨產,2005年12月,計畫將華夏公司所持有的中視、中廣、中影等「三中」股權,賣給設於英屬開曼群島的榮麗公司,但榮麗只對中視股權有興趣,國民黨只好另替榮麗找買家,兜售中影、中廣;2006年12月,華夏即找上趙少康簽約。

 

在馬英九擔任總統期間,現已遭廢除的特偵組受理偵辦國民黨被控賤賣三中等黨產疑涉背信案,歷經8年調查後,特偵組在2014年8月,以「相關交易沒有刑事不法事證」為由,將全案簽結。

 

但事後北檢陸續接獲相關檢舉,認為全案仍有多項疑點,其中國民黨2006年間將中廣以57億元出售給趙少康及其旗下的「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間公司,但趙只願以10億元購買中廣的廣播媒體部門,卻又被質疑實際上並沒實質給付10億元,部分款項疑似由中廣盈餘支付。

 

趙少康堅稱:接手中廣是經正當程序

 

趙少康晚間離開北檢時,堅稱取得中廣是經正當程序,批說他做無本生意的人,根本是「腦筋壞了」。他表示,當時自己接手中廣時是出價最高者,「很多人說什麼我們是2億買7億,不是啦,我們2億是買10億的媒體,而且這2億元是訂金,之後分5年付還。」直批說他做無本生意的人,根本是「腦筋壞了」。

 

趙少康對外界指稱接收中廣為無本生意的說法難以接受,他強調「我們是要付錢的耶,是要辛苦經營的耶,各位媒體朋友,你們認為媒體的環境好嗎?媒體容易賺錢嗎?虧損了怎麼辦?誰負責呢?」

 

趙堅稱,中廣交易案當然沒有違法,違什麼法?「以前特偵組已經傳過我3次,只是你們不知道,查得清清楚楚、透透徹撤,有什麼問題,什麼問題也沒有」。

 

中廣聲明:三中案完全是中時與國民黨的問題

 

針對董事長趙少康今日遭約談一事,中廣於晚間8時許發出聲明表示,國民黨於2005年已將中廣、中視及中影賣給中時集團,強調三中案「完全是中時與國民黨間的問題,與中廣無關」。中廣指出,好聽等四家公司在2006年與中時進行股權交易時,中廣已不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是中時集團於2006年股權交易後,又將對中廣四家母公司的債權再移轉予國民黨黨營事業。(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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