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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弊案偵結 何壽川遭檢方求刑12年罰金3.6億

上報快訊 2017年08月17日 10:46:00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北檢2個月調查17日全案偵結,台北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因違反《證交法》等罪,遭檢方起訴。(攝影:盧禮賓)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北檢2個月調查17日全案偵結,台北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因違反《證交法》等罪,遭檢方起訴。(攝影:盧禮賓)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北檢2個月調查17日全案偵結,台北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因違反《證交法》等罪,遭檢方起訴,其中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遭檢方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並對三寶董座李俊傑、元太前董座劉思誠發布通緝。

 

檢方表示,何壽川收押期間,透過律師下屬對外放話,宣稱本案是政治操作,企圖混淆視聽。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並沒收1200萬美金不法所得;永豐董座游國治則求刑10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何壽川特助陳佳興求刑10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

 

檢方調查,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賃自2009年開始,涉嫌無擔保陸續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金額高達約53億元。何壽川涉嫌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的850萬美元,投資三寶董座李俊傑名下的Giant Crystal公司,最後交換了Star City的可轉換公司債。

 

檢方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以850萬美金價格,購買李俊傑的Giant Crystal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故何壽川等人均被控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等。

 

檢方表示,三寶建設目前雖已將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關鍵人物三寶董座李俊傑,目前人卻仍在中國為到案,因此檢方在17日對他發布通緝。此外,檢方也在調查中發現,永豐疑有違法增資、何壽川的律師則因違反律師倫理,兩項另行分案辦理。(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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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永豐 超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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