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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殺貓」陳皓揚步出法庭 遭民眾追打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16日 16:02:00
虐殺流浪貓大橘子16日首度開庭,陳皓揚下午步出法庭,遭場外民眾追打,場面混亂。(攝影:葉信菉)

虐殺流浪貓大橘子16日首度開庭,陳皓揚下午步出法庭,遭場外民眾追打,場面混亂。(攝影:葉信菉)

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虐殺流浪貓大橘子16日上午11時開庭,農委會表示,陳皓揚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又虐待餐廳的店貓斑斑,殺害後棄屍新店溪,兩次犯案已經是累犯,痛斥陳皓揚「嗜血性重複虐待動物」,請法官應該從重量刑。陳如期出庭,庭訊時供稱「自己有心理疾病,會控制不住殺貓的衝動」,最後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並繼續限制出境。下午3時左右陳皓揚步出法庭時,在場外遭民眾追打,場面一陣混亂。

 

陳浩揚戴口罩、身穿藍色襯衫出庭,審判長葉力旗詢問陳皓揚是否坦承犯行時,陳皆認罪,針對證人證述、監視器錄影畫面、警方筆錄、台大動物醫院動物法醫解剖報告書等證據也表示「無意見」。

 

陳浩揚16日上午戴口罩、身穿藍色襯衫出庭。(攝影:葉信菉)

 

陳庭訊時也解釋為何要殺害大橘子,他表示,事前並不知道有「大橘子」這隻貓咪在溫州街出沒,但他騎車經過看到牠時,因自己有心理上的疾病,「會控制不了殺貓的衝動」,所以才會忍不住犯案。

 

檢察官認為陳皓揚畢業在即,無論是否被台大退學,都有逃亡之虞,向法官聲請加重擔保,法官當庭裁定,除北檢偵查時的5萬元交保金,再加碼15萬元,共20萬交保金,並繼續限制出境。

 

上午不少民眾與動保團體、港澳動物保護人士都齊聚台北地院前,要聲援「大橘子」,希望司法不要輕判對動物施暴的嫌犯,讓《動保法》可以真正落實。法庭內也共有42個旁聽席動保團體及抗議人士擠爆現場,進百位愛貓人士將法庭走廊擠得水洩不通,陳進入法庭經過群眾時,民眾高喊「王八蛋下地獄!」、「滾出台灣」、「垃圾」、「人渣」,法警已預先安排好通道,民眾未能接近攻擊陳皓揚。

 

陳浩揚16日上午戴口罩、身穿藍色襯衫出庭。(攝影:葉信菉)

 

 

檢察官進一步指出,陳男是澳門僑生,今年即將畢業,現住在台大宿舍,無論台大是否將他退學處分,隨時可能搬離宿舍,住居所將不明,8月陳又再犯虐貓,有逃亡之虞,請求加重交保金至20萬元,並繼續限制出境,以確保他會如期到庭,法官當庭裁准。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表示,陳皓揚這種嗜血性重複虐待動物的行為,應予以強力譴責,農委會已經請台北市動保處稽查,將依《動保法》規定函送,依照現行的動保法,最重只能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至100萬元罰金,但過去大多輕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即可;但陳皓揚在短期間重複犯案,法官應該依照其犯案動機加重處罰,才可導正視聽,避免再犯。

 

王忠恕指出,立法院上個會期,立委王育敏等人提出修正動保法25條,加重虐待動物者的刑期與罰則,從原本的一年提高為兩年;罰金金額從原先的10至100萬,提高為10至200萬元,希望達到遏阻作用,初審已經付委通過,但還沒有送到院會討論,希望下個會期能有機會,農委會對於修法也樂觀其成。

 

地院現場抗議人潮陳男在法警保護下,打電話通知家人繳納交保金,目前陳仍在法院,要待辦保完畢才能離開法院。下午3時左右,台大校方派車至地院外接走陳皓揚,但當陳走出地院後,場外眾多動保人士與抗議民眾紛上前追打,場面相當混亂。(蔡易軒/綜合報導)

 

陳皓揚交保後步出地院,遭場外民眾追打。(攝影:葉信菉)

 

陳皓揚交保後步出地院,場外民眾湧上欲追打,警方趕緊阻止。(攝影:葉信菉)

 

陳皓揚交保後步出地院,場外民眾湧上欲追打,警方忙於制止。(攝影:葉信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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