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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慕情專欄:「逃跑」已成移工忍無可忍的唯一退路

胡慕情 2016年08月19日 07:00:00

2015年5月18日凌晨4時16分,新竹竹北市發生一起印尼移工刺殺前女性雇主事件。刺殺雇主的移工名喚Indayani。根據檢察官起訴書記載,Indayani的行兇原因,是因遭雇主霸凌與欠薪。Indayani不是台灣第一起移工殺人案例,早在2006年,一名來台擔任看護工兩年的越南籍馮氏梅,便手持菜刀砍殺雇主婆媳,造成一死一重傷;而馮氏梅隨後跳樓自殺,導致下半身重殘癱瘓。這些殘暴殺人事件的背後,幾乎都有共通的因素:跨國流離、只為尋覓一份工作的「人」,在來到台灣後,遭受了「非人」對待。

 

台灣「使用」移工已經超過20年,而上述社會問題的產生,都與移工政策息息相關。來台讀書與工作的美籍獨立製片人沃爾夫(Alex Wolfgram)以及韋齊修(Nick Vaky),發現台灣移工的「逃跑」率相當高,看護工所佔的比例尤其驚人。他們花了兩年多的時間,於2014完成一部紀錄片「快跑三十六小時」,三度前往菲律賓,採訪在台菲藉、越南、印尼外籍看護工的處境。而若相互比對,可以發現,20年來,台灣針對改善移工處境的政策卻始終緩如牛步。

 

紀錄片中,揭示了多數移工來台,總是做著與來台目的並不相符的工作,尤其是看護工,不僅會被當成24小時的全職女傭,若雇主家有自營生意,往往還得兼當幫手,致使他們每天只有不到五小時的睡眠時間。除此之外,因其勞動場域的特殊性,這些移工還可能面臨虐待或性侵等問題。

 

面對不堪處境,多數移工總是隱忍。主要原因之一,是來台移工無法自由轉換雇主。而因跨國移動必須負擔龐大仲介費用,若不隱忍,則無法償還債務—看護移工所支薪資,是本地勞工的一半。除了勞動條件的苛刻,許多家護工還需面對精神上凌虐。根據統計,台灣在2014年老齡人口比例高達11.99%,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高達280萬8690人,2018年估計將會超過14%,2025年時則會超越20%,因著台灣社會愈來愈趨向雙薪的勞動狀況,這些過去由傳統女性負荷的家庭照護,通通移轉嫁至移工身上,他們因此被迫24小時待命。

 

給予任何勞工應有的人道工作環境,是對雇主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路透社)

 

「逃跑」成為唯一退路

 

24小時待命意味看護工沒有休假,事實上,在雇主家,她們也鮮少有自處空間。種種條件限制,讓看護工難以抵抗勞動權與身體侵害的問題。儘管勞動部裝設1995專線,且有多語服務,但面對移工申訴其勞動處境,勞動部總要他們「舉證」。在此情況下,「逃跑」成為忍無可忍移工的唯一退路;但當他們選擇逃跑,卻又同時要面對違法問題與償還仲介費困難的問題。

 

多年前,社運工作者顧玉玲曾撰寫《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書中「如果有路,我們需要逃嗎?」這句話,深刻體現了移工動輒得咎的境遇。書中清晰帶出移工為何跨國流離的結構因素,更重要的是,顧玉玲透過事件描述,呈現了與移工息息相關的他者,也就是台灣人,如何在制度不周的情況下,被迫成為加害者,而在某些極端狀況下,又悲哀地成為被害者。

 

《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出版前後,移工團體其實早已不斷倡議「家事服務法」與移工的休假權益,同時也推動長照制度,希望針對制度面的修正,逐步減少移工被剝削的可能性。但時至今日,家事服務法依舊在草案階段,而家庭看護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同時給予基本工資和法定休假權益,從2003年倡議至今,也尚未成功。迄今為止,全台灣將近22萬名外籍家庭看護,有15萬人全年無休地工作。

 

移工逃跑反映人權未獲保障

 

這樣的勞動情況,嚴重侵害人權,也抵觸聯合國「預防、壓制及懲治販運人口議定書」 定義:「為剝削目的而通過暴力威脅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過其他形式的脅迫,通過誘拐、欺詐、欺騙、濫用權力或濫用脆弱境況,或通過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對另一人有控制權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運送、轉移、窩藏或接收人員。」

 

在「快跑三十六小時」片中,可以清楚看見,來台移工在三年的有效合約內,必須支付超過四分之一收入的仲介費用—一是母國8至15萬元一次性的仲介費;二是台灣每個月會收取1800元(第一年)、1700元(第二年)與1500元(第三年)的「服務費」。但收取服務費的仲介並為維持移工權利,甚至傳達錯誤的勞動「管理」概念給雇主,許多移工在台面臨人身箝制與超時勞動問題;當這些移工辛苦熬過三年,好不容易可能可以清償債務,卻又因《就業服務法》第52條「移工三年契約結束後,必須出國一日才能再入境」規定,而面臨重新被仲介控制的循環。

 

今年七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吳玉琴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2條,取消移工三年契約滿需出國一日再入境規定,引發仲介強力反彈,林淑芬甚至因此發表「不自殺聲明」。此間利益糾葛,可見一斑。但根據移工團體研究,取消三年出國一日的規定,將使良好勞雇關係可以直接續約、無縫接軌;即便雇主要更換移工,也可因此縮短程序,降低等待空窗期。而最最重要且直接的影響,則是可以大幅降低移工逃跑問題,意即降低人權侵害的現象。

 

回顧1989年迄今的移工政策,《就業服務法》第52條的修正,其實只是移工政策極為微小的一步;今年十月,蔡英文政府的「巷弄長照站」將要小規模試辦,是否能扭轉過去台灣公共照護服務的不足,不得而知。在此情況下,移工勞動條件的更進一步改善,將不只是人權保障的問題,而是牽涉蔡英文政府,是否能夠打造良好長照政策的重要一環,使弱弱相殘的悲劇,有著止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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