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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二審開庭 林飛帆:占領立院24天救台灣值得

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07日 22:15:00
2014年的的太陽花學運,立法院遭占領24天。日前北院一審宣判全數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7日傳喚林飛帆(圖)、陳為廷和魏揚到場。(攝影:李隆揆)

2014年的的太陽花學運,立法院遭占領24天。日前北院一審宣判全數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7日傳喚林飛帆(圖)、陳為廷和魏揚到場。(攝影:李隆揆)

2014年的的太陽花學運,立法院遭佔領24天。當時的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22人遭到檢方以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日前北院一審宣判全數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7日傳喚林飛帆、陳為廷和魏揚到場。三人再度重申當年參與群眾均出於個人自由意志,沒有煽惑的問題。

 

本案緣起於,2014年3月18日凌晨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為了反對時任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帶領近400名學生佔領立法院,展開為期24天的太陽花學運。

 

事發後,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陳為廷、林飛帆 、黃國昌等22名學運領袖。不過,2017年3月底台北地院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認為被告並非無故侵入立法院,所求利益大於所生損害,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對此,北檢不服提起上訴。而高院分批傳訊被告進行審前準備程序,7日下午輪到林飛帆、陳為廷和魏揚出庭。

 

陳為廷表示,希望高院也能維持無罪的判決。(攝影:李隆揆)

 

在庭中,陳為廷表示,被檢方指控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都是戒嚴時代留下來箝制言論自由的罪名,當時民眾都是自動自發、且在自由意志下參與活動。希望高院也能維持無罪的判決。

 

「遺憾還必須坐在這裡」林飛帆表示尊重檢方看法,但很遺憾4年後仍為本案坐在法庭裡浪費司法資源,並舉香港、泰國發生異議人士、學生被判刑入獄為例,期許台灣應成為典範。

 

魏揚說,當時所有參與者都經過自身判斷,沒有人被煽惑。(攝影:李隆揆)

 

魏揚也說,煽惑他人犯罪的罪名,本質是違憲,除「煽惑」和「教唆」難以界定外,也是對民眾言論自由的過度限制,當時號召民眾奮起共同採取行動,制止黑箱服貿通過、阻擋國家機器對人民犯罪,所有參與者都經過自身判斷,沒有人被煽惑。

 

庭末,律師團認為此案是因前立委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引發憲政危機,對比30秒通過服貿所引發影響,太陽花只是非常輕微手段,「占領24天挽救台灣是值得的」。並當庭聲請傳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前總統馬英九、前立委林鴻池、張慶忠,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欲證明王未動用警察權,且立院仍當時正常運作。但法官僅表示評議後決定。

 

 

【延伸閱讀】

●符合公民不服從7大要件 318占領立法院全數無罪

●【太陽花宣判】當年一起攻占行政院 為何魏揚無罪,他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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