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期未境管 太電副董繆竹怡入獄前落跑

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08日 21:35:00
纏訟13年的太電掏空200億元弊案,最高法院8月31日駁回太電案被告胡洪九、孫道存及繆竹怡等人上訴全案定讞,太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趁案件定讞前的空窗期,入獄前落跑出境。(攝影:李隆揆)

纏訟13年的太電掏空200億元弊案,最高法院8月31日駁回太電案被告胡洪九、孫道存及繆竹怡等人上訴全案定讞,太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趁案件定讞前的空窗期,入獄前落跑出境。(攝影:李隆揆)

纏訟13年的太電掏空200億元弊案,日前8月31日全案定讞,前董事長孫道存遭判刑3年確定近日入獄,但沒想到的是,太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依背信罪判刑4年4月確定後,法院審理期間因未對他限制出境,繆趁案件定讞前的空窗期,入獄前大搖大擺地落跑離開國門,顯示我國司法防逃機制再出現嚴重疏漏。

 

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遭控利用海外子公司交易獲利,帳目流入私人戶頭,與財務長胡洪九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200億元,13年前遭起訴後,8月31日孫道存遭判刑3年,全案定讞。胡洪九則因業務侵占等罪被判刑14年6月、併科罰金10億元,兩人均須入監,檢方確認法院定讞,立即同步啟動防逃機制。

 

據《蘋果》報導指出,太平洋光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自1991年7月11日至1992年9月10日止,在太平洋光電公司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當時董事長為孫道存),負責綜理光電公司業務決策及財務、人事等相關事務監督工作,但繆利用實際掌控私人企業,與光電公司虛偽交易,大幅虛灌營收,損及光電公司利益,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將繆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4月,最後今年8月31日最高院也駁回繆上訴本案正式定讞。

 

根據判決,由於繆竹怡所涉犯刑度均不得易科罰金,與孫道存、胡洪九都須入獄服刑,最高法院8月31日駁回太電案被告胡洪九、孫道存及繆竹怡等人上訴,通知最高檢啟動防逃機制,台北地檢署同時監控胡、孫等人行蹤,但竟然發現繆竹怡不見蹤影,檢方立即調閱出入境記錄,才知他早在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趁案件定讞前空窗期,大搖大擺出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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