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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大灣北段商業宅林立 北市府重罰9600萬創新高

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21日 17:48:00
大直「大灣北段」商業宅查出高達1675戶商業宅,北市府12月起將陸續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圖為示意圖。(攝影:葉信菉)

大直「大灣北段」商業宅查出高達1675戶商業宅,北市府12月起將陸續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圖為示意圖。(攝影:葉信菉)

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一帶「大灣北段」商業宅被查出有高達1675戶商業宅,北市府5月底對所有違規戶發出行政指導函,要求限期改善,否則開罰。北市府統計目前還剩下1600戶,都發局研擬「台北市中山區大灣北段商業區、娛樂區作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裁處作業原則」,12月起陸續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台北市長期以來有商業區、工業區違規當住宅使用的問題,但因居住事實難認定,難以開罰,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開始嚴抓,市長室3月9日晨會下令稅捐處提供稅籍資料給都發局,藉由住戶是否繳納自用住宅稅去認定居住事實。都發局5月對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大灣北段」一帶違規戶發函,要求3個月內改善,否則將開罰。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違法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使用人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都發局估計,若以最低裁罰6萬元計算,開罰金額最少也有9600萬元,為使用分區違規最重的開罰。且若不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將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並按次處罰。

 

而對於商業宅如何改善,北市府表示,民眾可以改為商業使用,經過稅捐處認定之後改課徵商業稅;另外,也可以直接空置,經稅捐處認定後課徵「非住宅、非商業」用稅。(蔡佩珊/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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