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幫忙擦屁股? 遠通:莫須有的罪名!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19日 12:58:00
遠通發言人蔡祐吉澄清,外界說政府是在幫遠通收爛攤子,對遠通是「莫須有」的罪名。(攝影:陳駿碩)

遠通發言人蔡祐吉澄清,外界說政府是在幫遠通收爛攤子,對遠通是「莫須有」的罪名。(攝影:陳駿碩)

國道收費員補償爭議,在新政府找來遠通董事長徐旭東協商後,擬定以專案方式補償,經費來自政府、遠通電收。但有人質疑「政府幫遠通擦屁股?」遠通方面在19日公開表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遠通轉置關懷沒有停止過!」

 

遠通電收針對日前外界質疑「遠通轉置不力?留個尾巴讓政府來收拾?」等爭議提出澄清,遠通電收轉置收費員的努力已被政府及法院認可,且轉置關懷沒有停止,而收費員爭取未適用勞基法的年資補償,屬政府法令規定的議題,並非遠通電收民間公司所能提供協助。

 

遠通發言人蔡祐吉說,為協助收費員轉職,已辦理88場說明會(包含轉置說明、教育訓練、職涯發展輔導等),目前945名收費員中,有579人選擇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金、262人接受就業安排或自行就業、42人認為就業安排不符合個人期待,完全不回應就業安排的則有62人,整體轉置工作已獲得高公局及法院認定及判決完成契約。

 

行政院長林全19日上午針對此事說明,考慮國道收費員問題,必須看訴求是否有合理性,遠通的規範跟安置的確規範不夠完善,也因此政府需要從這個角度去思考,要求遠通必須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

 

蔡祐吉表示,遠通電收履約後配合高公局對收費員的額外關懷從未停止,對於收費員年資補償方案,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遠通會配合政府。

 

針對有名嘴質疑遠通應該要負擔收費員96年以前一年一聘年資補償,遠通強調,政府制定ETC BOT案時,依法律及前例並無約聘僱人員年資補償問題(包括一年一聘的收費員),且這是收費員近一年來的抗爭訴求,目前國家並無法源可以溯及處理,遠通也無概括承受責任。

 

至於有關「為何不幫前朝政府解決年資,而要幫現在政府解決?」的批評,蔡祐吉回應,遠通電收一直持續關懷收費員的轉職問題,即使已經完成並經認可,但還是持續協助沒有停止,沒有幫誰不幫誰的問題。(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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