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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觀點:士兵濫訴正在打擊軍中士氣

朱明 2016年08月20日 12:01:00
軍法在「洪仲丘事件」後,現已全數轉移至司法體系。 (維基百科)

軍法在「洪仲丘事件」後,現已全數轉移至司法體系。 (維基百科)

「軍令如山,軍紀似鐵」這是外界對部隊服從命令嚴守紀律的原則,所以「軍紀是軍隊的命脈」,但隨著2013年因「洪仲丘事件」,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以及考量國軍部隊領導統御與內部管教的需要,全面將軍法轉移到司法體系內,結果近3年來,時有所聞士兵因不滿幹部管教,動不動就狀告長官,讓基層軍士官經常成為不當管教的被告。

 

此風氣已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效應,許多優秀基層軍士官心灰意冷,也對部隊戰力戕害甚深,新政府應正視因軍隊內部管理所衍生出來的「濫訴」亂象,適度的修法,讓軍隊指揮體系的領導統御部分歸回軍法管轄,讓軍中幹部不再為是否因嚴格訓練會觸法而有所忌憚,也才是提振軍中士氣的實際作法。

 

軍隊的成立目的是保家衛國追求勝利,所以無論是指揮或訓練,有絕對的服從性,不能打折扣。但是在軍法轉移到司法管轄後,軍隊指揮體系的正當訓練與管教,因士兵不服管教動輒興訟,自然對部隊的訓練造成干擾,新政府可針對屬於部隊指揮與領導統御部分,在陸海空軍懲罰法中立法修訂,明訂這個部分屬於軍法管轄,其他若涉及貪瀆等刑法仍屬於司法管轄,兩者之間並不有所衝突。

 

另外,這項修法時程要儘速完成,主要是軍法轉出近3年,國防部內的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官的人員組織大部分都還存在,目前因任務轉變而改為法律諮詢顧問,許多軍法人員也陸考取民間律師資格,若能在1年內以修法方式,將有關部隊指揮與領導統御部分回歸軍法管轄,雖不能說是無縫接軌,但多數有經驗的軍法人員仍可勝任。

 

如果修法再拖個3、4年或更久,當人員、組織與預算都不足時,再把部隊指揮與領導統御部分回歸軍法管轄,雖然還能達到修法的目的,但新手上路,恐有一混亂時期要有所準備,因此,新政府在國會的立委席次已過半,應將修法把部隊指揮與領導統御部分回歸軍法管轄視為重要國防事務,此事現已刻不容緩。

 

畢竟馬英九前總統在未謹慎思考,也沒有考量部隊指揮體系的特殊性和配套作法下,只為一個社會運動,大刀一揮,就全面將軍法轉移到司法體系內,造成了今天士兵因管教問題「濫訴」長官的亂象。加上近來國軍發生令人無法理解的雄三誤射戰車翻覆等不幸事件,這背後多少與平時訓練和內部管理有關,所以新政府不應再消極地頭痛醫頭,而是要根本溯源找出問題所在,先從修法讓基層軍士官不再為訓練與管教有所顧慮,才是百日維新的另一指標。

 

※作者為本報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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