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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無心跳可捐贈器官 停止後5分鐘作判定依據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06日 18:50:00
衛福部傍晚宣布,未來可開放「心臟停止後器捐」。只要依照相關原則,即日起即可執行。圖為陳建仁日前接受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邀請參加植愛感恩紀念音樂會。(總統府提供)

衛福部傍晚宣布,未來可開放「心臟停止後器捐」。只要依照相關原則,即日起即可執行。圖為陳建仁日前接受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邀請參加植愛感恩紀念音樂會。(總統府提供)

衛福部傍晚宣布,未來可開放「心臟停止後器捐」。只要依照相關原則,即日起即可執行,至於詳細規範,預計1個月內會有「心臟死後器官捐贈作業規範」出爐。

 

許多人都願意死後捐贈器官遺愛人間,然而急需器官移植人數也大幅增加,但根據目前國內以「腦死」做為判定民眾可捐贈器官標準,許多傷亡者,則因身體狀況和生理條件而無法明確做出判定,不少醫界人士呼籲能盡早開放「無心跳器捐」。

 

衛福部6日針對心跳器官捐贈邀請相關醫學人士討論,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針對符合安寧緩和條例或家屬同意撤除維生設備者,且具備器捐同意書者,可進行無心跳器捐。

 

石崇良說,會中達成無心跳器捐四大共識,其中,包含可使用鎮靜或抗凝血劑,但不可使用侵入式的葉克膜。心跳停止後等待5分鐘未恢復,才進行摘取器官;5分鐘後確認心跳停止死亡,可插管下降體溫,維持器官活性;另將會告知受贈者器官來源為心臟死後捐贈,可自行選擇是否接受器捐。

 

除此之外,為鼓勵器官捐贈,對器捐者或家屬,若捐出超過2個器官,其中1個器官「可指定受贈對象。」

 

 石崇良表示,英國心臟死後捐贈數量約是腦死三分之一,以此數據推估,未來預計國內每年可望增加70例器官捐贈。

 

關鍵字: 器官捐贈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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